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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膳食补充剂也需要包括在总收入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每个个人收入的范围: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该人因任命或受聘而获得的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就业。
(2)劳务报酬是指从事劳务工作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等,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收入。
(3)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手稿收入。
扩展配置文件:
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从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中扣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当纳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和事业单位应按照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支付比例或方式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支付比例或方式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中央政府可以扣除个人应税所得。
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对其工资和薪to缴纳个人所得税。
超出标准的补充医疗保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随着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险意识逐渐提高,当前的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失去了作为企业“标准”的吸引力,员工希望公司进一步提供医疗和健康保护。作为衡量企业人才竞争力的标准之一。企业为个人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也已成为许多公司的选择,但是当公司向员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时,必须注意相关的限额标准。
根据《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企业受雇或受雇于自己的企业计算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全体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因此,企业为个人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部分超出雇员总工资标准5%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财政部-关于补充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