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费可以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吗?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从工资和薪金收入中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从扣除标准中扣除,也可以由个人扣除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比例付款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支付给企业工会的工会经费,不得从工资中扣除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国务院令600号),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在企业版内,雇员支付给企业工会的工会费不属于上述文件所列的扣除范围,并且在计算根据工资和薪金获得的个人所得税权利之前,不得扣除。
问:个人支付给企业工会的工会资金可以在扣除个人所得税之前扣除吗?
答案:没有扣。
1.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免税收入,或者不属于第六条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
其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0):企事业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从规定的缴纳比例实际缴纳的基本缴费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以从个人应税所得中扣除。
因此,个人支付给企业工会的工会资金不包括在上述文件中列出的可扣除项目中。
1.如标题所述,个人雇员向企业内工会组织支付的工会费不得用作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而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并依法计算和支付;
2.如标题中所述,由个人支付的工会费是会员根据《国家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所支付的工会费。会员费的支付反映了会员的组织理念,并关闭了会员与工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同时,这也有助于增强工作人员之间的互助和团结精神。当前的会费支付标准是,根据1978年全国工会联合会第101号的规定,工会会员应将每月基本收入的0.5%的月供款支付给工会组织。
3.根据现行个人税收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单位为个人和个人支付的法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为:受纳税人的约束。如问题所示,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支付的工会费用不是合法的可扣除项目;
4.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问题中提到的个人支付的工会费不能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