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必须支付税款来支付应付款项,则不必为管理费用-食品津贴支付税款。不要在薪水表中付款。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3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免税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根据税法第4条第3项提及的国家统一法规颁发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行,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津贴。
因为支付给员工的餐费的单位补贴不在规定的免税范围之内,因此必须将其与工资结合起来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94〕089号)。薪水,薪金型补贴,津贴或属于纳税人自己的工资和工资收入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因此,根据财务部门的规定,因商业目的在城市和郊区工作的个人,不能根据工作的实际用餐次数工作或返回晚餐,而需要外出就餐错误,按照标准,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单位以餐费的名义发放餐费或者向职工提供午餐的,应当依法确认收入,并计入工资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