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本单位同意,将根据相关教育机构签发的合法有效证件,对员工的学历和学位教育进行报销,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计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并按有关规定计算税前扣除额。单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职工的教育补助金,应当计入当月职工的“工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关于印发〈企业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 317号)规定:3.有效保证教育经费的充分提取和合理使用。企业员工教育和培训费用包括:1.入门和转职培训; 2.适应性训练各个岗位; (三)职业培训,职业技术水平培训以及高技能人才的培训;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5.特殊操作人员培训; (六)企业组织职工培训经费; (七)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支出; 8.购买教学设备和设施; 9.员工自学奖励费用;10.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与职工教育有关的其他费用。(九)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学历教育和个人取得学位所需要的在职费用,应由个人负担,不得挤占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承担的EMBA学费不包括在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费用中。EMBA属于企业员工参加的学历教育,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修订)第8条第1款规定,工资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和年终加工资,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任用或雇用有关的其他收入。个人报销的EMBA学费属于与个人因任用或聘用而获得的任用或聘用有关的其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将个人学费和当月工资相结合,以计算和支付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