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2005年修订):根据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1.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由职工缴纳时,只要不超过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就可以扣除贵公司扣缴个人的社会保险费。所得税应包括公司作为个人付费部分和个人付费部分。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扣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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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3500元= X,然后按照个体税规定的公式计算X,最终所得为应交的个体税。
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通常被指定为扣除标准,即“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该单位每月为您支付21%,您自己为8%;
2.医疗保险:单位每月为您支付9%,大病统筹您支付2%加10元(大病统筹主要用于住院);
3.失业保险:单位每月为您支付2%,您为自己支付1%;
4.工业伤害保险:该单位每月为您支付0.5%的费用,而您自己无需支付一分钱;
5.生育保险:该单位每月为您支付0.8%的费用,而您自己无需支付一分钱;
6.住房公积金:该单位每月为您支付8%,而您自己支付8%
您每月为自己支付的“五险一金”的比例应为8%+ 2%+ 10元+ 1%+ 8%= 19%+ 10元
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了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元)
不超过1500元3%0
超过1500元到4500元的10%105
超过4500元到9000元的20%555
根据上述计算,您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5500×19 + 10 = 1055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500-1055 = 4445元,超过945元的35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945×3%= 28.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