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接待费调节税是否属于所得税

提问时间:2019-10-0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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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0-0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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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按发生额的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 ‰”。也就是说,商务娱乐费只能在按照企业娱乐费用的60%和销售收入的0.5%中的较低者征税之前扣除。

例如,当年发生的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产生的商业娱乐支出为8万元,而前期的商业娱乐费用为减税额为1000万* 0.5%= 50,000,80,000 * 60%= 48,000的较低者,即48,000元,由于会计利润总额,确认的商务娱乐费为80,000元。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结算,应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8-4.8 = 32,000元,因此,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2 * 0.25%= 0.8毫欧。

业务招待费中的烟酒茶是否上增值税和所得税

还不是特别清楚,商务招待是一项收费,使用不是收入,没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概念;

新企业所得税中业务招待费是如何规定的?

商务娱乐费将从2008年的60%中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

如果公司的招待费为18万元(在销售收入限额以内),则全部记入

借入:管理费---商务招待费

因为税前只能扣除108,000元,所以要在年底征税72,000元,也就是将利润纳入公司所得税的72,000元

新的2008年公司所得税法状态:

折旧基于直线折旧,除非特别要求。

资产折旧年

(1)房屋,建筑物,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械,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期10年;

(3)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期5年;

(4)除飞机,火车和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期4年;

(5)电子设备使用了3年。

目前尚无强制性的残差率,该费率由公司本身评估,但通常以5%的残率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