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企业通过并购实现避税的主要途径有七种。
1.进行免税合并。这与并购形式密切相关。根据税收效应,并购活动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应税合并和免税(注:要实现免税重组,通常必须满足某些限制。)免税重组的显着特征是,发生并购活动时,收购方用自己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支付目标公司的资产或有表决权的股份。这样,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东没有立即出售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并形成资本收益,那么目标公司的股东既不会收到现金也不会实现资本收益,因此该过程免税。的。通过这种类型的并购,该公司无需纳税即可顺利实现资产的流动和转移。在1963年至1968年的全球并购浪潮中,约有85%采用了这种形式。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现金支付在美国资本市场中的上市公司所占的份额逐年下降,而股权支付和现金股权的支付方法则逐年增加,如下表1所示。在非上市公司中,股权支付占绝大多数。从1991年到1995年,股权支付方式平均占48%,而在1993年达到54%。股权支付在国际并购中被广泛使用,尽管与其便利性和节省成本的优势紧密相关,但避税的目的是不言而喻的。
此外,并购各方还可以精心设计并购计划,以使每一步的交易都可以免税,但总的来说,整个并购活动都是应纳税的并购活动,因此,称为多步骤交易。避税问题。
2.使用延期的损失条款。这种避税方法与公司并购的形式无关。企业主要采用税法规定的净营业亏损补偿条款,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大多数国家税法都规定了净经营亏损的递延条款:当公司在一年中有亏损时,公司不仅可以支付当年的所得税,而且其亏损可以抵消或递延。自由。这样,如果一家公司存在长期经营亏损,并且没有在短期内将亏损转化为利润的潜力,则由于它具有大量的累计亏损,或者经常被视为合并的目标,或者公司可能会考虑收购其他有利可图的公司以利用它们。税收优势。公司之间的业务亏损交易挑战了现行税制,尤其是有关亏损结转的规定。
3.用资本收益代替定期收入。在某些国家,适用于不同类型资产的税率不同。股息收入与利息收入,营业收入和资本收益有很大不同。通常,每个国家的资本利得税率都低于一般所得税率,这为企业合理规避税收提供了一种途径。例如,内部投资机会较少的成熟公司可以收购成长型公司并使用资本利得税代替一般所得税。一般来说,由于投资机会少,成熟的企业必须缴纳具有大量股利的一般所得税,税收负担较重;成长型公司没有或只有很少的股息,但需要持续的资本或非资本支出。税收负担减轻了。这样,成熟的企业通过并购增长型企业首先可以利用本应缴纳一般所得税的股利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后,将目标企业出售以实现资本收益。具有许多投资机会的成长型公司通常会采用非股息策略来避税,并吸引一群倾向于这种非股息策略的股东。
4.使折旧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目标公司资产价值的变化通常是并购的强烈诱因。根据会计惯例,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了其资产的历史成本。税法还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应以账面价值反映的历史成本为基础,即使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其折旧准备的计提基础也不会改变。但是如果当前的三月
利润=收入-支出
利润> 0,则该公司是可盈利的。
破产通常意味着该行业没有负债,即资产少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