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报纸,杂志和其他单位雇用和雇用的记者,编辑和其他专业人员在单位的报纸和杂志上发表作品所获得的收入属于通过就业和就业获得的收入,并且应该与月份相同合并工资收入,并按“工资收入和工资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单位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所取得的收入,应按“制造业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于由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辑或翻译的作品,我公司以书籍形式获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照“手稿收入”。
因此,应根据上述规定分别确定个人获得的稿费。单位内部出版物的职工供款应予以奖励,或者供款费是从用工和受雇中取得的收入,应与当月的工资收入合并,并按“工资和工资收入”。
稿件收入是指个人以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适用的税率为20%。①可扣除的捐赠金额的判断:A.实际捐赠金额≤(费用收入扣除标准)×30%,可扣除的捐赠金额=实际捐赠金额。B.实际捐款额>(收入-费用扣除标准)×30%,允许扣除的默认捐赠金额=(收入-费用扣除标准)×30%,可以修改②费用减免标准的判断:A.(允许抵扣的税额)<4000:费用减免标准= 800应税收入=供款收入金额-费用减免标准-允许扣除的捐赠金额。B.(收入金额-允许扣除额)≥4000:费用扣除标准=(收入金额-允许扣除额税)×20%③应纳税所得额=报酬收入金额-费用扣除标准额-允许扣除的捐款金额④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0%”是指根据应税额,可以将税法规定的报酬收入减少30% ,适用税率为20%。⑤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
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是扣除所得的20%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种个人收入的范围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该人因任命或受聘而获得的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就业。
(2)劳务报酬是指从事劳务工作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等,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收入。
(3)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手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