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能转移,因为那是税务局的收入;但作为您的个人,在其他地方纳税后在其他地方的工资收入和工资收入,可以在北京申报并缴纳时扣除。
您也在现场付款吗?外国公司在付工资吗?
如果您在北京的收入未在北京征税,那就是逃税。
北京没有您的收入和税收记录,也就是说,在北京没有收入的人。
需要某些收入证明,而您却无法执行社会保障所保证的事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我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
(3)个人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个人缴纳的,按照国家第二十五条国家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因此,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必须根据个人付款文件实际支付和扣除。一种原则是根据实际付款金额扣除。
假设该员工个人将这300元全部转入了社会保障局的帐户,则可以扣除,
假设该员工个人将100元转入了社会保障局的帐户
应缴个人所得税=(2500-100-2000)* 5%= 20元
假设该个人雇员尚未移交至社会保障局帐户
应缴个人所得税=(2500-2000)* 10%-25 = 25元
你好!目前,地方税收网络尚无国家网络。通常,我需要将身份证交给负责单位(公司总部)的当地税务局签发收据!我不知道您单位总部所在的特定城市,但是由于实施了个人所得税的临时措施,一般的地方是开始为纳税人签发纳税证明,有些地方开始邮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书,以第二年缴纳税款为准。单位可以向总部查询,以确认他们已收到此证书。另外,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出具纳税证明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国税发[1995] 065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原件:第九条代扣代缴人(公司总部)代扣代缴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统一征税印制的代扣代缴代金券,并注明个人详细信息,例如纳税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如果没有此类文件,则可以使用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对于工资,薪金等,由于纳税人众多且不方便签发代扣代收代金券,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他们不得发行代扣代收代金券,但应在某种形式纳税。如果纳税人要求代扣代缴人代扣代扣代缴税款凭证以保持纳税基础,代扣代办人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