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雇员的工资属于劳务收入,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四,劳务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四,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以上100%第二十笔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收入属于非独立劳动收入,劳动报酬收入属于从事自由职业的个人取得的收入或独立劳动所得。就业与就业之间是否存在关系,是判断收入是否属于劳动报酬收入或工资性收入的重要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如果上述兼职人员与贵公司有薪资和人事管理关系,则贵公司工作报酬属于应纳税所得额类别;如果特定事项暂时对您的公司有效,则该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税类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解释,非全日制工人的工资应按照“劳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文件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分配办法的通知》规定《个人所得税问题汇编》(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规定,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有“服务报酬”的应税项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扣除标准后,所得收入应按照“工资收入和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4月26日
“劳工服务利润”项目所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少于4000元:
应交税费=(每笔收入-800)* 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至25000元之间:
应纳税额=每个收入的金额*(1-20%)* 20%
3。每次收入在25,000元至62,500元之间:
应纳税额=每个收入的金额*(1-20%)* 30%-2 000
4。每次收入在6.25万元以上:
的应纳税额=每个收入的金额*(1-20%)* 40%-7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