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收入为纳税人,支付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增强代扣代缴方式。 《税收法》和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以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是本办法的专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增强代扣代缴方式。 《税收法》和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以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是本办法的专门制定。[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月29日第40号令,废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