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例如未分配利润)用于增加资本,则视为对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必须缴纳20%的税;如果以新货币或实物增加资本,则无需纳税。
最近,我在WZ从事一个项目。当客户介绍战略投资者时,在更改营业执照时,当地工商局要求当地税务局签发纳税证明,然后才能进行更改。但是,根据其内部文件,地方税务局认为:“在公司增资扩股的情况下,如果老股东的持股比例被稀释,则视为已经转让。原股东享有的资产净值大于增资后的增资额如果以前有增值,则可以暂停个人所得税,并在实现收入后付款;如果原始股东享有的资产净值在增资后与增资相比有所减少,则应按减少后的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尽管这个项目,客户暂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我仍然找不到地方税务局制定上述规定的依据,根据这些规定,原始股东将如何实现所得税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未来?如果净资产价值减少,很显然股东已经蒙受了损失,他们仍然需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亲爱的大虾们,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遇到上述问题,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