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系亲属之间的礼物:每一方仅需缴纳2%的契税和十分之五的印花税;
2.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契税4%,印花税每万分之5,占个人赠税收入的20%,如果财产少于五年,则需缴纳5%的营业税征收全部财产普通住所五年免征营业税。五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所将按差额缴纳5%的营业税,以及具有附加值但不满足豁免条件的0.5%的土地增值税。
关于个人免费提供房地产的行为,税务机关将向收款人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上盖章“送达免费赠品”。为了防止双方利用虚假捐赠,将捐赠的营业税(增值税)和出售的房屋分成普通捐赠(包括继承,遗嘱,离婚,maintenance养,直系亲属)。等)和其他类型的无偿赠与行为,并区分如何确定通过这两种类型的免费赠与获得的购房时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纳税人在完成免费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免费赠与房地产登记表》,免费赠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只能处理免费赠与减税和批准程序。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表示,在受让方免费取得受让方捐赠的不动产并再次转让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当从税收和相关的合理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转让所得。在收取和转让房屋的过程中付款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以适用税率20%计算并计算。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所得税应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与上述事项有关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只有两个:
9.财产转让收入;十一,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是税法第9条,是指每个个人收入的范围,第九段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可见不包括此问题中描述的免费捐赠的情况。
并且关于其他收入的相关规定没有提及接受捐赠者的资产作为税收事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捐赠资产无需在收款方意识到之前就征税,但在实际变现时不能从原始账面价值中扣除。
2.《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支出后的财产转让所得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