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支付个人贷款利息时,无论是劳务费还是其他名称,只要实际支付的是贷款利息,就应当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
《中华民国合同法》第196条规定,贷款合同是指借款人从放款人那里借钱,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自2013年1月1日起,中国对有股息的上市公司实施了差别化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1)如果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持有期限少于1个月(包括1个月),则将包括其全部股息股利应纳税所得额;
(2)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暂时减少50%,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如果持股期超过1年,应纳税所得额应暂时减少25%。
以上收入统一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7.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5.特许权收入,利息,股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