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白表格中填写“无”字样,并用公司的印章盖章,然后将其发送给当地税务局小方坊。或致电咨询。
问题的补充:请转到当地的地方税务局,应该在邮件中,在附件中找到。
财税[2001] 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关系,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雇主支付的经济补偿,生活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低于上一年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收取经济补偿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