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澄清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自缴纳税申报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者的个人收入税款应按征收率核定。将征费率转换为应税收入率,并据此计算应税收入。
根据上述口径,转换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2万元的,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自我纳税申报表。转换公式为:应税收入率=征税率÷税率,但是由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因此不能直接适用该税率,应纳税收入可以根据纳税人的年度应纳税额直接转回,后推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快速计算扣除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