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积分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赠送的礼品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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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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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会展业企业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50号)规定,企业向个人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在年度会议,座谈会,庆祝活动和其他活动上对于个人礼物收入,根据“其他收入”项目,应采用20%的全额所得税率。

单位赠送礼品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1] 5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和折扣销售商品(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

2.企业在赠送礼物的同时出售礼物(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例如电信公司购买手机积分,上网费或向手机赠送手机礼物等;

3.企业将根据消费积分向累积了一定消费量的个人赠送礼物。

如果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中向个人赠送礼物,获得收入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该税应由给予该收入的公司代扣并缴纳礼品:

1.在业务推广,广告和其他活动中,企业随机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个人取得的礼物所得,按照“其他所得”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企业在年度会议,座谈会,庆祝活动和其他活动中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对于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按照“其他收入”项目完全适用20%的税率。个人所得税。

3.企业将为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客户提供额外的抽奖机会。个人的获胜收入将按照“附带收入”项目按20%的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赠送的礼品,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1] 50号文件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行,以下称为“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现金,消费优惠券,商品,服务等(以下称为礼品)的形式向个人展示折扣,礼物,彩票等形式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1)如果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物,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和折扣销售商品(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

2)企业在赠送礼物的同时出售礼物(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例如电信公司购买手机积分,上网费或向手机赠送手机礼物等;

3)企业将根据消费积分向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个人赠送礼物。

(2)在下列情况之一中,企业向个人赠送礼物的,取得收入的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送了礼物:

{1}在业务推广,广告和其他活动中,企业随机将礼物赠予自己单位以外的个人。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按照“其他收入”项目,按20%的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度会议,座谈会,庆典和其他活动中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应当按照“其他收入”项足额缴纳20%的税率。个人所得税。

(3)如果企业赠送的礼物是自产产品(服务),则根据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购买的产品(服务),则根据产品(服务)进行计算服务)的实际购买价格决定了个人的应税收入。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若干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2年第629号)也同时废除。

企业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根据财税[2011] 5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以折扣,礼品,抽奖等形式,以现金,消费者优惠券,商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的形式与个人所得税问题相关的个人通知如下:

(1)如果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物,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和折扣销售商品(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

2)企业在赠送礼物的同时出售礼物(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例如电信公司购买手机积分,上网费或向手机赠送手机礼物等;

3)企业将根据消费积分向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个人赠送礼物。

(2)在下列情况之一中,企业向个人赠送礼物的,取得收入的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送了礼物:

{1}在业务推广,广告和其他活动中,企业随机将礼物赠予自己单位以外的个人。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按照“其他收入”项目,按20%的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度会议,座谈会,庆典和其他活动中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应当按照“其他收入”项足额缴纳20%的税率。个人所得税。

(3)如果企业赠送的礼物是自产产品(服务),则根据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购买的产品(服务),则根据产品(服务)进行计算服务)的实际购买价格决定了个人的应税收入。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若干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2年第629号)也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