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采购环节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03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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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3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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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谱的增值税常用税务筹划方案,值得一看

如何做增值税税收筹划,首先要进行合理的避税计划。这对于企业而言非常重要。有许多常见的避税方法。以下是最基本的人力资源的简要介绍。:

1.合理避免并发运营中的税收

税法规定,经营不同税率项目的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按其各自的税率计算,否则应按较高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因此,纳税人同时经营税率不同的不同项目时,在收到收入后,应将实际核算与核算分开计算各自的销售额,以防止多缴税款。

2,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来避税

税法规定,以现金折扣出售商品时,应将折扣金额扣除后的财务费用中,而不应从销售金额中扣除;商业折扣法用于销售。增值税可以计算并作为折扣后的销售余额支付。因此,如果仅是为了避免税收,选择商业折扣销售方法比现金折扣方法更具成本效益。请记住,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明折扣金额和销售金额。折扣额不能单独开具发票,否则应计算税款并将其包括在销售额中。

3.纳税义务时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无论是否可以宣布货物,是在收到销售金额还是获得凭证并交给提货单的那一天,都应使用直接付款方式来销售货物。给买家。如果未及时销售货物而构成信用销售,则卖方还必须承担相关比率的税款。当使用信贷销售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时,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为应纳税的时刻。如果纳税人可以准确估计客户的付款时间,请选择签订信用销售合同或分期收取产品。尽管最终的纳税额是相同的,但是收入确认的时间会延迟,然后纳税的时间会推迟。由于金钱和白银的瞬时价值,延迟纳税会给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税收节省。

4.出口退税避免法

是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合理避税的方法。中国税法规定,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退还的产品外,还将对需要通关的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出口退税产品按国家批准的退税率计算。在选择出口退税避免方法时,公司必须了解退税的规模和退税核算方法,并努力使公司的出口满足合理退税的需求。至于一些公司与税务官员或海关官员合作欺骗“出口退税”的做法,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税收筹划

增值税改革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增值税名义税率为10%,实际税率为9.05%。与增值税改革前的3%营业税率相比,该税率大幅提高。尽管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建筑成本,租赁的动产和不动产,但建筑企业中人工成本的比例较高,一般为20%-30如果税收筹划不当,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将大大增加。

不断进行的业务改革可能会增加建筑公司的增值税负担

改革后,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建筑业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建筑成本,但不能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建筑公司的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相对较高,一般在20%-30%左右。无法从进项税中扣除的这部分劳动成本可能会增加建筑业的整体增值税负担。

建筑企业,尤其是小型建筑企业,有大量零星购买。预算不是特定的,供应商的选择也不是标准化的。结果,大量零星购买的建筑企业无法获得正式的可扣减增值税发票。建筑公司零星采购在总工程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越高,无法扣减的进项税额就越大,增值税负担也就越大。

增值税改革后,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建设公司购入的房地产或工程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的房地产,但在增值税改革之前,建筑公司可能已经购买了必要的房地产。对于房地产,工程设备和其他耐用机械,在业务改革增加后不能抵扣这些房地产,机械设备的进项税,短期内,建筑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将很小。此外,不能从进项税中扣除建设企业在进行业务改革前存放的工程材料,这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营业税改革开放了增值税抵扣链。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质,建筑企业无法获得部分采购成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小型建筑企业的供应商大多是小规模的纳税人,甚至大量的供应商都是个体户和个人。对于这些供应商,他们不能提供特殊的增值税发票,也不能开具自己特殊发票的3%。这导致建筑公司要么根本没有进项税抵免,要么只能扣除进项税抵免的3%,可抵扣进项税收入的范围进一步缩小,增值税负担增加。

改革之后,中国的税收环境变得越来越健全。许多公司已经意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但是,大多数公司仍未意识到改革前后增值税负担对企业的影响。没有对税收筹划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许多情况下,企业主使用逃税和逃税措施来节省税款,这增加了企业的税收风险,并使企业的财务会计不能准确反映实际业务。也有一些公司对税收筹划有单方面的了解,只关注明显的税收影响因素,追求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目标,从长远来看却忽略了税收筹划,目的是最大化公司税收。储蓄。

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

各个建筑企业的条件不相同,建筑企业的每个建筑项目的内容和具体实施也不同。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各项目情况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对于整个建筑行业,可以根据以下思路进行总体税收计划。

1.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额纳税人经过

的业务改革后,建筑纳税人的一般增值税率为10%,建筑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3%的简化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同纳税人身份应缴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项目总费用(不含税)×3%

一般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总建设成本(不含税)×可抵扣10%的进项税

应付增值税的差额=项目总成本(不含税)×可抵扣7%的进项税

企业应针对每个特定项目全面衡量建筑业的成本。适用于建筑业的10%增值税率,适用于有形动产租赁和其他现代服务业的16%增值税率的比例适用的增值税率为6%,占人工成本的比例。综合测算,如果进项税额小,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则应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2,是否将不同业务的会计分开

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涉及不同的税率。在建设项目合同中,建筑业按10%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按16%的税率缴纳动产租赁,按16%的税率缴纳材料费。计算并支付6%的增值税。项目所涉及的不同业务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与上游企业签订合同时,最好将设计部分与较低的税率分开,并为动产租赁和材料采购考虑较高的税率。其中,将以10%的建筑服务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采购过程中,应与材料分开签署更高税率的动产租赁合同,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百分比。

3.考虑减少劳动力成本还是采用外包

人工成本在建筑业中所占比例很大,无法抵扣进项税。建筑企业应考虑是否降低企业自身的人工成本,例如是否可以通过设备租赁的方式租赁建筑设备的运营操作员应配备另一方,例如,购买电缆时是否可以在电缆购买合同中包括电缆敷设。降低建筑企业自身的人工成本可以增加建筑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此外,对于低技术职位,您可以选择购买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增值税改革后,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税率分别为10%和6%,可以有效解决因劳务成本不可抵扣进项税造成的税负增加情况。

4.选择和管理供应商

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应选择一般纳税人,并尽量避免从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那里购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放开并完全扣除扣除环节,以减轻税收负担。总体下降。在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应指定预算以避免零星购买,并且可以有效控制可从进项税中扣除的材料。

总之,建筑业的税收筹划不能脱离特定企业的具体情况,也不能脱离特定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建筑企业应当在规范企业管理水平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对企业的整体税收进行总体规划,同时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对单个工程项目制定具体的税收规划。以及具体的实施条件。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税收筹划解析_增值税

-增值税改革后的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分析-

背景:增值税改革后,建筑业建筑业纳税人的一般增值税税率为10%,实际税率为9.05%。与增值税改革前的3%营业税率相比,该税率大幅提高。。尽管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建筑成本,租赁的动产和不动产,但建筑企业中人工成本的比例较高,一般为20%-30如果税收筹划不当,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将大大增加。

一,业务改革的增加可能会增加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负担

改革后,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建筑业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建筑成本,但不能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建筑公司的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相对较高,一般在20%-30%左右。无法从进项税中扣除的这部分劳动成本可能会增加建筑业的整体增值税负担。

建筑企业,尤其是小型建筑企业,有大量零星购买。预算不是特定的,供应商的选择也不是标准化的。结果,大量零星购买的建筑企业无法获得正式的可扣减增值税发票。建筑公司零星采购在总工程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越高,无法扣减的进项税额就越大,增值税负担也就越大。

增值税改革后,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建设公司购入的房地产或工程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的房地产,但在增值税改革之前,建筑公司可能已经购买了必要的房地产。对于房地产,工程设备和其他耐用机械,在业务改革增加后不能抵扣这些房地产,机械设备的进项税,短期内,建筑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将很小。此外,不能从进项税中扣除建设企业在进行业务改革前存放的工程材料,这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营业税改革开放了增值税抵扣链。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质,建筑企业无法获得部分采购成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小型建筑企业的供应商大多是小规模的纳税人,甚至大量的供应商都是个体户和个人。对于这些供应商,他们不能提供特殊的增值税发票,也不能开具自己特殊发票的3%。这导致建筑公司要么根本没有进项税抵免,要么只能扣除进项税抵免的3%,可抵扣进项税收入的范围进一步缩小,增值税负担增加。

改革之后,中国的税收环境变得越来越健全。许多公司已经意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但是,大多数公司仍未意识到改革前后增值税负担对企业的影响。没有对税收筹划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许多情况下,企业主使用逃税和逃税措施来节省税款,这增加了企业的税收风险,并使企业的财务会计不能准确反映实际业务。也有一些公司对税收筹划有单方面的了解,只关注明显的税收影响因素,追求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目标,从长远来看却忽略了税收筹划,目的是最大化公司税收。储蓄。

其次,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

各个建筑企业的条件不相同,建筑企业的每个建筑项目的内容和具体实施也不同。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各项目情况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对于整个建筑行业,可以根据以下思路进行总体税收计划。

1.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额纳税人经过

的业务改革后,建筑纳税人的一般增值税率为10%,建筑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3%的简化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同纳税人身份应缴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项目总费用(不含税)×3%

一般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总建设成本(不含税)×可抵扣10%的进项税

应付增值税的差额=项目总成本(不含税)×可抵扣7%的进项税

企业应针对每个特定项目全面衡量建筑业的成本。适用于建筑业的10%增值税率,适用于有形动产租赁和其他现代服务业的16%增值税率的比例适用的增值税率为6%,占人工成本的比例。综合测算,如果进项税额小,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则应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2,是否将不同业务的会计分开

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涉及不同的税率。在建设项目合同中,建筑业按10%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按16%的税率缴纳动产租赁,按16%的税率缴纳材料费。计算并支付6%的增值税。项目所涉及的不同业务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与上游企业签订合同时,最好将设计部分与较低的税率分开,并为动产租赁和材料采购考虑较高的税率。其中,将以10%的建筑服务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采购过程中,应与材料分开签署更高税率的动产租赁合同,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百分比。

3.考虑减少劳动力成本还是采用外包

人工成本在建筑业中所占比例很大,无法抵扣进项税。建筑企业应考虑是否降低企业自身的人工成本,例如是否可以通过设备租赁的方式租赁建筑设备的运营操作员应配备另一方,例如,购买电缆时是否可以在电缆购买合同中包括电缆敷设。降低建筑企业自身的人工成本可以增加建筑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此外,对于低技术职位,您可以选择购买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增值税改革后,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税率分别为10%和6%,可以有效解决因劳务成本不可抵扣进项税造成的税负增加情况。

4.选择和管理供应商

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应选择一般纳税人,并尽量避免从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那里购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放开并完全扣除扣除环节,以减轻税收负担。总体下降。在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应指定预算以避免零星购买,并且可以有效控制可从进项税中扣除的材料。

总之,建筑业的税收筹划不能脱离特定企业的具体情况,也不能脱离特定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建筑企业应当在规范企业管理水平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对企业的整体税收进行总体规划,同时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对单个工程项目制定具体的税收规划。以及具体的实施条件。

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建筑企业的经营环境复杂,税制改革之初仍面临许多问题。甚至税收负担的​​增加也阻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探讨建筑企业如何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有效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首先,增值税环境下建筑企业的税收管理状况

1.过时的公司结构和商业模式

首先,建筑行业拥有复杂的运营环境。大型建筑集团通常有许多子公司,分支机构和项目部门。管理有多个级别,这导致了组内的分包。增值税具有抵消和扣减链条的特点,给建筑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模式带来挑战。管理链不能连续,税收风险更大,甚至增值税购销不匹配,导致增值税增加。其次,建筑业一般都有从属关系,分包,分包,借用他人的资质等业务,阻碍了企业取得进项税。

2.公司税收负担在不减少的情况下增加了

目前,许多建筑公司经营广泛,财务管理薄弱,税收核算能力不高。如何正确选择纳税模式已经成为项目管理的首要问题。另外,不可能获得成本的输入票证。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约占总劳动力成本的30%。这是不可扣除的。一些建筑材料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是无证经营者。很难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通过简单的方法对诸如沙子和砾石之类的地板材料征税,并适用3%的税率。销售税率与销售税率之差为8%。公司税制改革之前购买的设备没有特殊的增值税可抵扣额。

3.合同管理不足,资金流动趋于紧张

该建设项目周期长,资金量大,拖欠建设资金的问题严重,导致企业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之间的矛盾加剧。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有效提高,仍然遵循改制前的旧方法。它不限制上游单位的工程资金的付款条件。由于增值税的纳税时间不同,施工方将交税。下游单位签订的合同缺乏合理的资金支付计划,必然会增加建筑企业的财务负担,引发资金链断裂的危机。

4.经理的业务能力需要提高

首先,管理人员缺乏增值税管理意识。一些管理人员没有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在发票的获取,发行,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容易出错,从而产生了与税收有关的风险。第二,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随着营业税和增值税核算主体的变化,原有的核算体系已经过时,核算难度增加,对财税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II。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分析

1.调整和优化现有的组织结构

建筑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改变企业内部多层次法人组织和分包合同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模式,使企业的组织结构由长条型转变为长条型。扁平型。通过合并较小的部门或不进行实际业务操作来降低管理级别,取消不必要的中间管理级别,将与管理相关或相同的部门合并,将不合格或不合格的子公司合并为分支机构等。缩短增值税链并降低税收风险。

2.使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正确的税率

公司如何选择自己的增值税税种?假定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从建筑业应税劳务所得为P,可抵扣进项税额为Z,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应税劳务量保持不变。对于P,转包金额为F(易于根据管理经验进行估算)。如果不考虑其他税种,则两个税种模型的税负相等时的等式为:[P /(1 + 11%)-V]×11%= [(PF)/(1 + 3%)×3%],计算Z。当预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大于Z时,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额纳税人纳税人。财税部门还为选择使用简单税收计算方法的纳税人提出了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减轻税收负担。

3.优化业务管理模型并增加可扣除的投入在

下,建筑行业的所有环节都必须获得尽可能多的特殊增值税发票,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

(1)人工成本。选拔劳动力应避免以前的临时工和非合同工的情况,并应结合税收优惠政策选择专业的劳务形式。目前,主要有两种就业模式:劳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在相同条件下如何选择?根据税法,劳务公司应按11%的税率征税,合同清算合同可以选择按3%的简单税率缴税。实际上,劳务公司基本上使用后者。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劳务派遣公司按6%的税率征税,也可以按5%的税率征收差价税。实际上,劳务派遣公司通常采用后者。如果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税,则雇主只能扣除差额税。对于建筑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了。因此,建筑企业应减少劳务派遣方式的选择,而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

(2)物料成本。建设项目中使用的材料是最重要的成本。对于钢铁税制前后税率没有变化的材料,例如钢铁,我们通过质量比较和长期合作关系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优质公司,以降低未来的采购成本和风险,以及确保产品质量。对于地板材料或没有获得低价特殊门票的材料,材料采购部门必须做出选择,或者要获得低价特殊增值税发票,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税负,或者为了获得特别票并支付更高的购买价格。如果获得特惠票的进项税额大于两者之间的差额,企业应选择获取特惠票的方式。由于甲方的供应材料没有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发票,但在与甲方进行结算和定价时必须开具特殊的销项税发票。因此,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应遵守相关的税收规定应该改进。推荐甲方的供应或设备以建筑公司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订单和销售合同,建筑公司将支付采购价格,发票将开具给建筑公司(集团内部集中采购也可参考此方法)。

(3)船舶使用费。企业新购造船设备取得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企业在购买大型设备时可以选择融资租赁的方式。通过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租赁单位提供融资,他们可以获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可以保持资本稳定并有助于减轻税收负担。如果使用的设备是通过租赁获得的,动产租赁也可以获取进项税发票的17%。请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指定发票类型。

4.改善合同管理和资金管理能力

(1)合同管理。在建筑企业税收筹划中,合同管理的地位不可估量。企业应着力培养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提高合同谈判水平和能力。主要关注的是:①明确合同双方的法律主体,以确保“三合一”; ②明确合同价格是否包含增值税; ③弄清对应单位的发票类型,银行账户和纳税人信息; ④明确支付方式。

(2)资金管理。资金管理不容忽视:①企业要加强现金预算编制工作; ②全面控制应收账款,加强对项目收款节点的管理,配合项目进度和项目收款节点,实现最佳的进项税额抵扣,避免发生由于买卖不匹配而占用资金的风险; ③合理安排应付账款,并使用公司授信方式减少现金压力; ④提高企业融资能力,能够及时化解短期现金流量危机; ⑤利用信息技术资本化实行集中管理,全面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5.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企业需要正确理解并遵守相关的增值税管理规定,并通过讲道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经理,物料购买者和最终会计师对增值税专业知识的认识,并提高员工的附加值了解税收的基本原则,税率和税收要求,以及在材料采购和分包过程中要求特别增值税发票的意识的形成,以确保操作和应用的熟练程度。建筑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审批程序,设立专职税务工作,负责与发票有关的采购,发票保管,发票开具,发票证明和纳税申报。还应部署专门的税收筹划部门和专业人员,以适当地避免和节省税收,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公司税收负担。

建筑企业应根据企业和环境的特点与时俱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联动管理和税收筹划的能力和效率,降低税收风险企业,并提高企业的利润率,从而建筑公司可以利用激烈的市场竞争优势,获得更好的未来发展。

13%和9%的税率下,购销策略和开票技巧

文字/财务和税务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从16%,10%降至13%和9%,而6%的税率则保持不变。这次减税主要针对制造企业。制造业和生产生活服务业是国家应支持的产业。

在制造业税率达到13%之后,服务业进项税被大大降低。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增加了10%15%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而增加了服务业的进项税额。

有许多增加税收抵免的例子。例如,一家服务公司购买了113万台设备,其中100万是购买价,13万是进项税。如果进项税额按130,000扣除,则与原来的16%的扣除额相比,服务企业的进项税额要少。确保不减少进项税的最简单方法是将进项税的13%减为16%,以便减轻或不增加这些企业的税负。

一,减税对建筑业的影响

在一般税收计算的情况下,增值税是通过从销项税中减去进项税来计算的,而建筑税率则从10%降低至9%。然后,根据无税成本加上9%的增值税计算项目成本。尽管销项税的计算下降了一个百分点,但所有者应按9%的税率缴税。

购买时,可能有两种情况:

假设1:供应商调整“税金”假设2:总供应商价格税保持不变

在第一种情况下,大多数企业都会遇到,例如,如果原始购买了100万种物料,如果要开具发票的16%,则企业必须支付116万美元,其中160,000欧元进项税,一百万是竞价。降低税率后,减少供应商相应的税款,对企业利润影响不大。例如,原始销项税为20万,进项税为16万,而20万减少了16万。企业必须支付40,000的增值税。降低税率后,企业的销项税为18万元,进项税为13万元。18-13日,需缴纳增值税5万元。

一些供应商将变得强大,第二种情况将会发生。根据上面的示例,原始税率必须为116万。降低税率后,供应商总价税仍为116万,然后交给买方发票的13%,这种情况对企业非常不利,并且成本会增加。

如果只看向税务局缴纳的税款,看来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但实际上对利润的影响并不大。从以上示例可以看出,由于增值税的增加,所支付的附加费将略有增加,这将对利润产生影响,但影响很小。增值税是一种超值税。与其过多关注增值税负担,不如将注意力集中在利润上。这次,国家确实减少了税收,但消费者受益最大。

第二,购买价格降低

税率后,供应商应向买方开具特殊,一般或非发票发票。为了公司的利益和最低的成本,应该使用什么标准来支付价格?这是公司的核心关注点。

的购买价格的含义:如果我们支付100元(总价和税款)并获得13%的特价票,并支付90.24元获得3%的特价票,则成本和利润是相同的。

第二种方案向税务局支付了更多税款,其利润与16%的发票相同。这样,第二种方案可能是两全其美的。

对于第三种文案,如果我们在采购过程中获得普通发票,则应将另一方的价格折让为87.35元,以便具有成本效益。

即使我们在采购过程中未收到发票,但公司也没有进项税扣减,因此必须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前调整。但是,如果供应商可以给我们65.51折,那么这种情况与支付100元以获得特价机票成本和利润的13%相同。

购买价格的9%:

如果总承包商将项目分包,则第一个计划是分包给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分包商向总承包商开具9%的发票,总承包商支付100万项目资金(总价和税收)。在这种情况下,总承包商将同一项目分包给小规模的纳税人,并开具3%的发票来支付项目成本93.93万元。成本和利润与第一个计划相同。

通常,我们应该通过这两个表来更改视图。企业最重要的目标是利润。它取决于利润的变化,而不取决于增值税的变化。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附加费会影响成本。换句话说,如果国家不收取额外的税费,那么增值税税率的降低将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太大影响。

我们仍然必须树立一个概念,在工作中,我们必须专注于成本和利润,在采购活动中通过采购决策选择供应商以最小化成本。

购买决策的简单公式:

获得特价机票的实际购买成本=金额-税额*附加税率(通常为12%)

获得普通票的实际购买成本=总车费税

例如,当我们购买物料时,我们有三个供应商,发票不同。有些有特殊发票,有些有特殊发票,有些有3%的发票和13%的发票。然后我们如何做出决定?

如果材料的质量规格完全相同,则取决于谁的成本最低。

3.如何确定新税率下的纳税义务时间?

实际上,我们在开具发票时通常会产生应纳税额。

实际上,对于纳税发票的支付时间(纳税义务的时间)有一些特殊规定。根据税法文件:无论是否收到款项,都应向客户开具发票并按时计缴增值税。

有两个确定纳税义务时间的条件:1.发生了应税行为; 2.已收到付款或已获得销售证明。这是什么意思?

1.发生了一次性行为。例如,当建筑公司的应税行为在建筑工地上不起作用时,会发生应税行为,但企业向另一方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应税行为。

2.如果业主在付款后10天内确认了工作量。然后,在第10天,无论所有者是否付款,都该纳税。

第四,纳税义务时间与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之间的关系

共有三种一般情况:

1.当月发生税收义务,当月开具发票,并在下个月的报告期报告税收。2.税收义务发生在当月,税收在下个月的报告期报告,发票将在以后开具。3.在当月开具发票,当月发生应纳税额,税款在下个月的报告期报告。

第一种情况是最标准的。第二种情况也会在工作中发生。在某些情况下,有纳税义务首先要缴税,而客户暂时不需要发票,而发票仅在几个月后才开具。如。今年3月发生了税收义务,4月初提交了10%的税收申报。但是,主要建筑公司在7月向他开了发票。然后,在3月份,如果重新发行了3月份的发票,则税率对应于已付税款补充发票。

第三种情况也是异常情况。在此税率改革时,施工方尚未工作,有些业主要求施工方提前开具发票。根据税法,如果首先开具发票,则产生纳税义务。如果现在按10%开票,则必须按10%缴税。然后,这些项目将来完成后,就无法以9%的税率开具发票。

五,税率调整期间的销售

示例1.假设5月1日降低税率,一个项目已结算5500万元(含税),该部分应按10%计算并开票(无论何时开票);剩下的5500万人民币(含税)将在5月1日之后建造并结算。如果未提前开具发票,则只能以9%的税率开具发票。

从理论上讲,剩余的5500万元将从相应交易金额的50万元税额中扣除。如果您提前开具发票,则需要将预收资金的收入与附加税费用进行比较!

已经解决了5500万个项目,并且已经产生了税收负债。因此,无论是在5月1日之前开具发票还是补充发票,都将税率调整为税率调整之前的10%。

其余的55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将在5月1日之后建设并结算。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施工方未提前向业主开具发票,则应按调整后的9%缴纳税率。

然后还有另一个问题。如果将5月1日之后的5500万正常结算以9%的价格向所有者开具发票,则所有者可能会要求5500万减少5500万的税款,因为这是5500万的。其中500万是增值税,最初是按10%计算的,但现在是9%,只有450万。从理论上讲,构造不会受到影响,这是合理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与所有者讨价还价。一些所有者甚至可能不在乎50万,因此他们不需要它,而最终定为5500万。

对于5月1日之后结算的5500万个项目,有些业主的建设成本是相同的,但施工方必须提前开具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前开票吗?

如果施工单位有选择权,则有必要预先计算收款成本和附加税费。

如果发票是预先开具的,则通常会预先支付项目付款。施工方必须计算出通过预先获得资金可以获得多少利息,然后以10%计算销项税,支付的增值税要多于9%,并且将附加税率乘以发票费用事先计算一下。资金利息就足够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所有者可能允许在不提前支付资金的情况下提前开具发票,因而没有资本收益。因此,施工方必须考虑是否可以提前开具发票。

一些业主相对强大,而施工方别无选择。即使遭受损失,也必须提前开具发票,因此没有计划意义。

任何计划都可以选择,因此可以计划。如果没有其他选择,您只能采取一种方法。

六,如何签订采购合同

签订购买合同时,价格和税款必须分开。如果税率发生变化,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时将有协调的余地;如果采购合同中的金额只有一个价格和一个税额,则让供应商降低税率他不愿减少减法。

由于中国的增值税税制仍在改革中,建议合同中有一些涉及税率调整的规定。合同应规定,如果在合同实施期间税制发生变化,应按新税率计算有关税额。条款。这样,可以随着税制的变化相应调整与合同相关的金额,并可以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易。

传统增值税六大税务筹划方法,附最新案例分析!_纳税人

增值税是主要的流转税。合理的增值税筹划,不仅可以通过“少交税”或“节税”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而且可以达到实现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1.计划纳税人身份选择

1.基于毛利率

今年5月的增值税改革后,当毛利率为18.75%时,普通纳税人的税负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同;当毛利率大于18.75%时,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为高于小纳税人的税负;当毛利率低于18.75%时,一般增值税税负将比小额纳税人的税负轻。(18.75是3%到16%的比率)

案例:K公司的A公司在2018年6月的销售额为75万元,购买的服装价值为65万元。(以上价格不含税)

企业A是小型纳税人。 2018年6月应交税费= 750,000×3%= 2.25(万元)

企业A是一般纳税人。 2018年6月应交税费= 750,000×16%-650,000×16%= 1.6(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A选择一般纳税人,则将支付65万元人民币的增值税。

案例:K公司A公司于2018年6月的销售额为75万元,购买的服装价值为60万元。(以上价格不含税)

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则应纳税额= 75×16%-60×16%= 2.4(万元)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少付增值税1.5万元。

分析A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75-65)/75=13.33%

(75-60)/ 75 = 20%

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毛利率为18.75%,被用作选择一般规模和小规模的标准。

2.根据可抵扣进项税与销项税之比

当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81.2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同;当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81.25%以上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轻。当可抵扣进项税额少于销项税额的81.2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将比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

从以上示例中,我们得到:

(65 * 0.16)/75*0.16=86.67%

(60 * 0.16)/75*0.16=80%

可以得出结论,按投入计算的销售额比例为81.25%,这也被用作选择一般规模和小规模规模的标准。

根据财税[2018] 33号文件,一般纳税人可在18日12月31日之前申请转换为小规模的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公司K的供应商B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不会增长太多,其业务运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私人工场型公司和K公司每年的交易额约为800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会计必须是不准确的,并且很难对税务局的检查做出回应。目前,您可以考虑将业务分为两个业务企业B1和B2,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的销售额为350万和450万的会计部门成为小型企业。此时,税率为3%,因此可以按3%缴税。

3.考虑公司净利润的计划

案例:K公司的C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打算购买一批商品并以70万元的价格向一般纳税人购买该商品;小规模的纳税人购买这种商品,价格为60万元,货物的转售价为100万元。C公司应选择小规模还是普通纳税人购买商品?(假设:其他营业税附加为12%)

向一般纳税人购买商品,C企业缴纳税款:

增值税= 100×16%-70×16%= 4.8万元)

营业税附加= 4.8×12%= 0.576(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70-0.576)×25%= 7.356(万元)

净利润= 100-70-0.576-7.356 = 22.068(万元)

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商品,C企业纳税:

增值税= 100×16%-0 = 16(万元)

营业税附加= 16×12%= 1.92(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60-1.92)×25%= 9.52(万元)

净利润= 100-60-1.92-9.52 = 28.56(万元)

此外,小规模的纳税人可以代表税务局去税务局签发三张特价票,这将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分析表明:C公司将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商品获得更多收入。

II。计划价格过高的费用

超价费是指手续费,补贴,资金,筹款费,利润回报,激励费,违约金(递延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租金,储备金,高质量费用,运输和装卸费,收款费,预付款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低价费用。

但以下项目不包含在超价费用中:

(1)代表委托加工消费税的消费品征收并支付的消费税;

(2)代表以下条件的运输费用:

①向买方开具运输部门运输费用的发票;

②纳税人将发票转发给购买者。

(3)代表以下条件收取的政府资金或管理费:

①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政府资金,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管理费;

②收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金融票据;

③收到的总金额上交了财务部。

(4)在出售商品和保险的同时从购买者处收取的保险费,以及购买者向购买者支付的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牌照费。

III。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计划

涉及混合商品和非增值税应税服务的销售活动是混合销售活动。

从事商品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商品销售,并应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被视为非增值税应税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但是,纳税人的以下混合销售活动应分别计算商品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服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已售商品和非增值税应税服务的销售计算并支付增值税。免征增值税;没有单独核算的,其销售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1.出售自产商品并同时提供建筑服务;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况。

案例:同一设备的总价和设计费为100万,D企业购买了30万原型设备。在这种情况下,D企业需要支付的增值税=(100-30)* 0.16 = 112,000;如果D企业合同中规定设备成本为40,设计成本为60万。在这种情况下,D企业需要支付增值税=(40-30)* 0.16 + 60 * 6%= 52,000。

的思考:如果可以同时应用具有不同税率的应税业务,则应尝试接近较低税率。

IV。增值税特别销售的税收筹划

1.折扣销售是指卖方在出售商品或应税服务时由于买方数量众多而给予买方的价格优惠。

思路:查看销售和折扣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

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标明了销售和折扣,则可以基于折扣余额作为销售来计算增值税;如果折扣单独开具发票,而不论其财务处理方式如何,无法从销售中扣除折扣。

2.换新销售是指一种纳税方法,在该方法中,纳税人以折扣价收回类似的旧货,并在销售过程中使用折扣价部分抵消货价。

认为:采用旧换新方法销售商品的纳税人应根据新商品的销售期确定销售量,并且不得扣除旧商品的购买价。

3.销售回扣是商家在促销期间的规定,即购买超过一定数量商品的消费者将返还一定百分比的现金。

认为:返还的现金不能从销售中扣除,增值税必须根据商品的正常售价计算。

4.购买礼物的方式是,纳税人在出售商品的同时附加其他商品。

的思考:如果企业以购买礼物和其他方式的组合出售自己的产品,则将赠予的商品视为增值税销售,应计算增值税。

5.区分房租和押金并延迟纳税

增值税包装租金和押金税法:

租用热泵设备是一笔过高的费用,应计入营业税。

如果热泵设备租金变为热泵设备租金:

1)假设包装在规定的期限内被回收且不超过12个月,则押金不包括在营业税中。

2)假设包装不能在规定的期限(超过12个月)内收回,并且预计在2019年7月收回,则需要退还订金。

尽管上述情况与计划前的应纳税额相同,但它延长了征税时间并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五,规划增值税递延税款

该计划的实施应首先阐明何时发生增值税税义务:

1.通过直接付款进行销售,无论是否发送货物,都是在收到销售付款或获得销售付款凭证的当天;如果将货物转移到另一方并临时估计了销售收入,但未获得销售付款或销售收据凭证或未开具销售发票,则增值税应纳税额发生在销售付款当日获得或获得销售凭证;但如果首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日期。

2.通过托收承诺和受托银行托收方式出售货物的日期,发出货物的日期和收集程序完成的日期。

3.通过信贷销售和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的货物应为书面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日期。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货日期的,应当约定交货日期。

4.以预付款方式销售货物是在发货之日,但是生产和销售期限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轮船,飞机和其他货物的生产和销售是收到预付款或收取合同。付款日期。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其销售商品是他们收到代理商销售清单或代理商全部或部分付款的日期;如果他们没有收到代理商的销售清单和付款,则是代理商的销售日为180天。

6.应税劳务的销售应自收到销售收入之日或提供劳务后获得销售收入的凭证之日。

7.除将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及代销货物的销售外,应将纳税人视为在货物转让之日销售货物。

的思考:延迟纳税义务的时间,延迟纳税时间,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F公司在6月份有三种销售方式,总付款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前50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结算;验收后第二笔800万元;第三笔付款1700万元,一年后。

如果公司采用直接付款收款合同,则应计算当月总销售额,并应支付480万元(3000万元×16%)的销项税;如果未计算未收款项,则违反税法规定,少报销增值税400万元;

思考:对于未收到的800万元和1700万元,通过与买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可以推迟纳税时间。采用信贷销售和分期收款的方式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营运资金。

六,使用增值税优惠税收政策

1.农业优惠税收政策:

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有些农业生产材料免征增值税;

3)农民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2.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优惠税收政策

自产商品的销售,例如循环水,翻新轮胎,由废轮胎制成的橡胶粉(作为所有生产材料)等,均免征增值税。

3.促进残疾人士增值税的优惠税收政策

1)残疾人提供的加工,维修和保养服务免征增值税;

2)对于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如果他们满足某些条件,则税务部门将根据该单位重新安置残疾人人数。

4.医疗机构增值税优惠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行生产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5.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供热公司为个人居民(以下统称为居民)取暖而获得的取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6.低税率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般纳税人出售或进口食品,自来水,书籍和其他商品,增值税率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