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偿个人所得税-政府补偿款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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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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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的财政补贴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用于获得营业收入补贴的政府补贴需缴纳个人税。

政府土地补偿收入是否缴纳个税

每个省不缴纳个人税,就做出了具体解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征收的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贵局的《关于免征居民房屋旧城改造所得的个人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指示》(深地水发[1998] 274号)经过研究后获得了以下批准:

根据城市发展计划,在旧城改造期间,个人会因房屋被征收而获得补偿费。补偿性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款扣个人所得税吗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和国有工矿井改造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42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应当获得拆迁和回购补偿。因拆迁安置房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扣除。就具体政策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有偿房屋补偿收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财政和国家税务总局市区房屋拆迁有关税费《政策公告》(财税[2005] 45号)规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被拆迁人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拆迁补偿费。房屋拆迁管理法具有赔偿性质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因拆迁而购置房屋的被拆迁居民,房屋购买交易价中相当于拆迁补偿金的部分,免征扣除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金的,按超额征收契税。同时,财税[2010] 42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与购置安置房有关的个人也免征印花税。

补偿金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 157号规定。 :

1.由于与雇主的劳资关系终止,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金和雇主支付的其他补贴)。两倍金额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国税发〔1999〕178号)。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文件(国税发〔1999〕178号),该文件规定:

1.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应按“工资收入和薪金收入”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次,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巨大,被解雇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没有固定收入,因此,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被一个人视为一次获得几个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并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法。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

李先生解除了劳动合同,获得了一次性报酬收入10万元。

根据(财税[2001] 157号)文件,计算免税部分的补偿费= 10-2 * 3 = 40,000元

根据(国税发[1999] 178号)文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4/8 = 50万

应付个人所得税= [(5000-2000)* 15%-125] * 8 = 2600元

由于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所产生的个人收入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无论当月工资多少,都应单独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更不用说,李先生收到了税后工资,而且付款单位已经预扣个人所得税。李的每月税后工资为1800元,其他条件不变。那么,由于解除劳动合同,李先生对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交的税款与以前计算的相同。

两个文件链接: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75&flag=1

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45&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