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我是残疾人。最近,我有一个小摊位来修理时钟。我想问:像我这样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吗?
专业答案
是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减少征费。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一)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三)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弄清残疾人,孤儿和烈士个人所得税减免幅度和期限的通知》(辽地水发〔2009〕81号)规定。 (1)烈士的工资和薪金,劳务报酬,手稿酬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的100%,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2)对于残疾人,孤儿和烈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众所周知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且不足5万元的,按年度应纳税额减少5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不予减免。。
问题:我是残疾人,我需要为自己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答:财税[2007] 92号文规定,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执行的。第44号命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42号)第16条规定,残疾人取得的劳动收入,按照省(计划城市除外)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率和期限,征收个人所得税。 。
吉迪·水·格索兹[2000]第171号规定:我省残疾人,孤残老人和烈士的全部工资收入,个体工商生产经营收入,向企业承包租赁业务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均应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少率暂时确定为40%。注意:残疾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可以减少40%,即应纳税额的40%。您需要获得税务机关的批准才能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