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稿收入:应税金额减少30%
每笔收入≤4000元:从配额中扣除800元
每次收入> 4000元:按固定比例扣除20%
手稿的收入基于每个出版物和出版物的收入,可分为以下几类:
1.重印相同作品而获得的收入应视为另一份手稿的收入,并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如果同一作品在报纸和期刊上被序列化,然后先出版或先出版,然后在报纸和期刊上被序列化,则应将其视为对两种手稿的征税,即一次被序列化。并作为另一次出版;
3.如果将相同的作品在报纸和期刊上进行序列化以获取收入,则序列化后获得的所有收入将合并为一个,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4.在出版和出版同一作品时,以预付稿件付款或分期付款稿件形式获得的稿件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的出版和出版之后,由于印刷品数量的增加而产生的额外报酬应与从先前的出版物和出版物获得的报酬合并计算,一次计算,个人征收所得税。
例如:孙先生是自由职业者,他在2009年的收入如下:
出版小说,小说印刷以及报纸和期刊的序列化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②小说的序列化应缴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 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