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职补偿金是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离职费。根据税法的规定,辞职费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4款,符合以下条件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第六,军事服务调动费和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2.法律依据如下:
A.“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雇主解除劳动关系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问题的通知”个人一次性补偿收入由于解雇(包括雇主支付的经济补偿,生活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低于上一年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收取经济补偿费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额。
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大,被解雇的人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个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法。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