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全国都是相同的,它们都执行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
对个人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包括11个应税项目,例如个人获得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营业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除工资和薪金收入外,适用3级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参照执行) ,以及向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除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收入还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纳税期限为: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将扣缴义务人的每月减税额和纳税人的每月纳税额自我申报表支付给国库;计算,按月提前付款,在年底后的3个月内结清并付款,或多或少退款支付国库;如果是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应在年底后的30天内将应纳税额支付给国库。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自年底起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重庆如何办理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
1.主要内容
1.补贴目标:自2008年12月1日起(以签订正式购买合同为准),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安区,北Bei区,渝北区巴南区,北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包括购置住房)并通过抵押支付,而在上述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者是财政补贴的对象。
2.补贴的方法和计算:从购买房屋并支付抵押的本金和利息的第一个月起,连续12个月为补贴年。对于抵押本金和利息,将给予抵押本金的补贴;如果该比例较低,则补贴额为个人所得税的40%。累计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30%。
二,申请程序
1.财产所有人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财政局申报,并提供以下信息:
(1)财产所有人的书面申请。产权所有人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出申报理由并说明有关情况。它还明确说明所购房屋是否是在重庆主城区购买的第一套房子,是否在重庆主城区享受政府支持或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激励政策,以及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合法。
(2)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在房屋购买地区颁发的第一份(包括改进的)房屋购买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保留副本)。
(4)住房财产证明的副本。
(5)财产所有者与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查看原始文件并保留副本)。
(6)抵押银行确认的抵押本金和利息证明。
(7)由地区地方税务局认可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8)在查看了所有要求之后,财产的所有者提供了银行,帐号和帐户名(用于财务分配)。
2.有关更详细的具体问题,您需要咨询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区的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