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植绿苗的农民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条例规定,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免征增值税。
2.园林绿化公司将呼吁农民购买苗木进行种植和护理。我认为如果是小苗圃成长为大苗苗等,凭自己的种植成本,是否可以考虑出售自己直接种植的苗木,同样免税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您回购直销,则必须支付13%的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 30号)第一条,在试点期间农村税费改革,应当取消,减少或减免农业特产税免除农业税后,个人或个体经营者从事种植,育种,繁殖,捕捞,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专业税)和畜牧业税的范围内,“四个行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农民亲自种植的树木和树苗无需向出售给园林公司的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4] 30号规定,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后,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育种,育种,捕鱼,经营项目是农业税。(包括农业专业税)和畜牧业税,“四个行业”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州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以下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等领域的奖项保护等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士兵的退休金和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8.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各国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