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请求是否合理是您自己在公司内部进行的谈判。我只会告诉您一项税法:
的确,由于他是5年后的居民纳税人,因此他必须申报他在中国的所有收入。因此,他们将单程出发超过30天。
就这么简单。如果您想谈谈协议的规定,将会很复杂。
个人所得税是在英国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英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英国居民和非居民。在纳税年度内在英国居住六个月的人是英国居民,否则为非居民。
2003年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年应税收入(GBP)其他所得税率(%)股息税率(%)储蓄所得税率(%)
1 3000以下的部分10 10 10
1.避免双重收款的协议。该协议不是免税协议,而是仅支付一次的协议。
2.您的情况与税收协定无关。您如何在不向国外纳税的情况下享受税收协定?
目前,这取决于两国之间是否就免税达成协议。所谓免税额,是指一国将另一国的减税或免税待遇视作纳税,也被承认。确认也受到限制,最高不超过国外的应纳税额。
例如,如果您在国外赚取收入,则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您可以享受免税待遇。返回中国后,该收入须缴纳25%的税率。如果中国与该国签署了宽恕协议,而我们的国家在该国采取了宽免政策,那么您只需补缴5%;如果您不签署宽恕协议,那么您我要补
3.大多数税收优惠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中英(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税收协定
中华民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愿意就相互避免对收入和财产收益实行双重征税和逃税达成一项协议。
第1条人的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一个或两个缔约国的居民。
第2条纳税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以下现行税种:
(1)在中华民国:
1。个人所得税;
2。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包括附加的地方所得税);
3。外国公司所得税(包括地方所得税)。
(以下简称“中国税”)
(2)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所得税
2。公司税
3。财产所得税。
(以下简称“英国税”)
2.本协定也应适用于在签署本协定之日后由任何缔约国增加或代替的相同或基本相似的税种。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法的变更通知彼此。
第三一般定义
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
(1)“中国”一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有效执行中国税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土和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根据国际法具有管辖权并有效行使中国有关税费法律领海以外的所有地区,包括海床和底土;
(2)“联合王国”一词是指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包括在联合王国领海以外根据国际法已指定或将要指定的任何地区。根据英国在大陆架,海床和底土上的法律及其自然资源,联合王国行使权利的地区;
(3)“一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在上下文中指中国或英国;
(4)术语“国家”是指:
1。在中国,根据中国法律具有中国国籍的个人,以及根据中国法律获得中国国籍的任何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团体;
2。在联合王国,根据联合王国法律具有英国国民身份并有权在联合王国境内居住的任何个人;以及根据联合王国法律获得联合王国国籍的任何法人,合伙企业,协会或其他实体;
(5)术语“个人”是指个人,公司和其他群体:
(6)术语“公司”是指法人团体或在税收方面被视为法人团体的实体;
(7)术语“缔约国一方的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的企业”是指由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
(8)“国际运输”一词,是指由在其缔约国一方拥有实际运营管理组织的企业经营的船舶或飞机进行的运输,但不包括船舶或飞机的经营仅在缔约国其他部分之间运输
(9)在中国,“主管机关”一词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代表;以及在英国的国税局或其授权代表。
2.缔约国执行本协议时,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未明确定义的术语应具有缔约国法律适用本协定的税款所规定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