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了解工资收入和劳务收入是回答您的问题的关键。
教师在学校上课的劳动报酬被称为“工资收入”,而他在其他地方上课的劳动报酬被称为“劳动报酬收入”。
因此,我认为可以将员工的演讲费视为工资收入,因为可以理解,这是企业为他安排的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九条,关于工资,工资性收入和劳务收入之间的区别:它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构,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任职和受雇而获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由独立从事各种技能并提供各种劳动服务的个人获得的报酬。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在就业和就业之间有关系,而后者则没有这种关系。 “您应根据“薪金收入”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
对于雇员,财政部,全国工会联合会,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人事部,劳动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和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三条提到的《关于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 317号),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范围内:
(1)入门和转移培训;
(2)各种职业适应性培训;
(3)在职培训,职业和技术水平培训以及高技能人员的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5)训练特种作战人员;
(6)企业组织的员工培训支出;
(7)如果员工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支出,企业应根据实际报销,为员工参加上述教育(培训)支出报销。。
对于雇员参加社会的学历教育和个人获得学位的在职教育,这些费用应由个人承担,并且不能用于挤压雇员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资金。报销的费用应用作员工的个人收入。还包括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