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与经营者的切身利益有关,但它们也是“双面的”,因此必须明确。
对于减免的适用,税收法规采用项目枚举方法,并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土豆,油料,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种植;
(2)培育新品种的作物;
(3)种植中草药;
(4)种植和种植林木; {}}(5)家畜,家禽育种;
(6)林产品的收集;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和维护等。森林,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9)种植花卉,茶,其他饮料和香料作物;
(10)海洋水产养殖,内陆农业。一般而言,
可以理解为:在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通常是免税的或减半的,且免税项目更多,项目少于一半,公司范围为萎缩。
我如何才能正确地获得农产品的税收优惠?
要正确地获得农产品的税收优惠,请理解并记住这三个要点,并且能够做到这一点,即:税收管理是前提,规范业务正确的核算是核心,及时报告是关键。
包含在税务管理徽标中,用于进行税务注册和开始纳税。税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税务登记,不论是否有减免税,都必须正常纳税申报。否则,将无法确定所有减免税。这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大前提。
对于农产品行业的减税和管理,除了上述一般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的规定外,还有专门为农民设立税收提供便利的规定,核心是农业生产商生产和销售农产品。税收管理使他们可以一次性完成纳税申报,税收减免和发票开具。
有必要与农民朋友一起强调,实际上,许多农产品生产商,尤其是一些应该申请证书的大型农民,通常会错误地认为它是免税的,可以这样做。不申请税就不申请证书或报告税。只有当我必须使用发票时,我很着急,我别无选择,只能申请许可证。我也觉得“规则”太多了,程序也太复杂了。实际上,在获得许可之前进行的销售不是免税的,并且很可能会导致与税收有关的违规行为,例如“逃税”。因此,税务登记是不可省略的步骤。
农产品的税收优惠概括为三句话:
农产品增值税的法定税率为13%(自2017年7月1日起为11%);
农产品公司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或减免企业所得税。
第一句话意味着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也就是说,所有税率在低税率的13%范围内的农产品将按一般纳税人的13%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将按3%的税率收取)。
第二句话有三个关键词:“农业生产者”,即只有“直接从事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才有资格免税。纯粹的分销或销售没有免税。 。
第三句也有三个要点:“企业”,因为它是对“企业所得税”的免除或减免,所以它是指法定的企业所得税,它直接从事上市公司的生产。项目。适用于企业(适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企业的其他规定),可以概括为国有,集体,合作社,股份公司,具有法人组织的其他生产性企业。
“来自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收入”实际上是上述“农产品”的范围,商业行为的定义也相同(即“自我生产和自我销售”),但计税依据变为“应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农林牧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并针对企业(包括农民性质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收入实施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征收管理中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该公告明确规定,获得农业部颁发的从事海洋渔业业务的“海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海洋渔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该公告规定,企业购买的农,林,牧,渔产品将在自有或租用的地点进行养殖和育肥,繁殖等,并经历一定的增长周期才能改变它们的生物学形式。这并不是因为与农产品加工的联系大大提高了产品的使用价值,可以将其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和育种项目,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如果主管税务机关无法确定农产品的重新种植和育种是否满足上述条件,则可能需要企业向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
该公告还阐明,如果企业采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应分别计算和分别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和优惠金额;如果会计核算不清,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比例分配法。或其他合理的验证方法。
最新的农业循环税政策
农产品加工流通
商品及服务税
生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有机肥料产品。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有机肥料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 56号)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以及批发和零售有机肥料产品的纳税义务为: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113号)规定,磷肥,氮肥和复合肥应纳税。免除肥料作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和销售。增值税。增值税免征农业薄膜,以及批发和零售种子,幼苗,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和其他农产品。
蔬菜流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蔬菜流通将被豁免。
新鲜的肉和蛋制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鲜肉蛋制品流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75号)规定,自10月1日起部分鲜活蛋免征,2012年。产品流通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批准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通知(民税〔2008〕149号)规定了免征或减征的范围。农业生产加工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级加工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 26号)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政策。某些农产品的初始加工。
农业技术创新
商品和服务税
。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机械耕作,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服务,禽,畜,水生动物繁殖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运行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3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至2015年12月31日。从生活用水中获得的自来水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综合利用资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劳务资源和增值服务综合利用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15号)规定,农业和农牧业三种类型。出售了林业(例如三种剩余材料,次要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其余材料为木材(竹,草)纤维板,木材(竹,草)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有机硅,水解酒精和木炭杆的自产产品均需缴纳增值税。政策。
免税。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以下项目(包括初始加工)中获得收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籽,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品种育种;中药材种植;森林的种植和种植;畜禽养殖;收集林产品;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与维护等,渔业服务业项目;离岸捕鱼;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收入的一半来自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