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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发行者:Liren Analysis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随着中国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以及人民的显着改善和改善,的生活水平,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用越重要,市场经济可以有效地提高效率,但不能考虑公平性。因此,政府应适当利用经济杠杆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再分配过程进行调整。个人所得税作为具有监管职能的金融工具,应承担这一重要任务。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获得的各种应税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将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经济手段的有力工具。自1799年以来,个人所得税由英国发起。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与完善,它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分配社会财富,组织财政收入,规范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它已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要税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晚征收的。自1980年以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调节税暂行条例》和《城市工商家庭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个人收入。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发展迅速。税收基本呈指数增长:1985年突破1亿元,1993年达到46.82亿元。1994年,上述三种税种在税制改革中合并,并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税费改革后,1995年达到145.91亿元,2003年达到1411.78亿元。自1999年10月1日起,对居民的储蓄利息征收利息所得税。迄今为止,个人所得税已进入中国成千上万户家庭,这直接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利益,并引起了理论界和大多数人的广泛关注。
自19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的增加,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也显着增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逐年快速增长。个人所得税在地方税收中的比重也逐渐提高。在全国许多省市,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仅次于营业税的第二大地方税,并已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例如,在北京,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仅次于营业税的地方工商税中的第二大税。据统计,北京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速,近五年来,个人所得税每年平均增长49%,约占土地税的20%。从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变化来看,近年来,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各种税收类别中增长最快的税收。自1993年以来,年均增长40%。 1998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是1993年的7次。1994年,全国所得税72.67亿元,比上年增长55.28%,占全部税收的1.41%。1995年,全国税收收入131.39亿元,比上年增长80.8%,占各项税收的2.2%。 1996年,全国税收总额193.06亿元,比上年增长46.95%,占各项税收的2.8%。1997年,全国税收总额为259.55亿元,比上年增长34.44%,占各项税收的3.2%。 1998年,全国税收总额338.58亿元,比上年增长30.45%,占各项税收的3.7%。1999年,全国税收收入414.3亿元,占各项税收的3.9%。 2000年,全国税收收入约660亿元,占各项税收收入的5.21%,其中银行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为149亿元。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税制中最有活力,最增税的税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个人所得税将保持其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成为税收的重要来源。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快速发展背后的问题。
1.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
(1)由表格1的单独所得税系统引起的不公平问题
2是对现行税制的简单推论,未能反映税收公平原则。费用扣除标准确定税基。提高费用减免标准将减少税基,但是合理的费用减免标准是实现公平税负的有力保证。扣除费用有两个主要标准:首先,为获得收入而必须支付的相关费用,其次是维持简单的劳动和家庭生活再生产的“生活费用”。在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不仅包括上述费用,还包括a养费,救济金等。但是,中国在费用减免方面忽略了这些问题,将收入支付的费用与“生活费”混为一谈,因此在具体扣除项目的规定上缺乏科学的理论基础。此外,中国的成本扣除标准没有考虑通货膨胀,也没有考虑个人的婚姻状况,家庭总体收支状况,子女数量和number养费。未能跟上住房,医疗,养老金,教育和其他制度的改革。
(2)不合理的税收结构,导致不公平的税收负担
1。税率设置不够科学,不同收入类别的税率协调不够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收入类别的性质而有所不同。其中,工资及工资性收入适应5%-45%9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采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薪酬草案的所得税率为20%,根据应纳税额减少30%;劳务所得税税率为20%,不再收收征税,扣除标准不同,不实行两次征税的方法主要缺点:
工资和薪金的过度累进税率太宽泛,大多数边际税率都不适用。特别是,实际上很少使用最高税率45%,实际上是无用的。边际税率过高,不仅抑制了人们的劳动热情,导致劳动效率下降,而且激发了逃税动机,造成了大量的税收损失。同时,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显然对资本利得征收轻税,而
1.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2.中国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分析
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相对较小;水平不平等;以及税收和管理问题。
1.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较小
陈卫东在他的文章“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中国个人所得税再分配功能的改革构想”中发现并指出,所得税的累进性通过比较缩小了收入差距。中英美之间的个人所得税中国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中国的个人税在设计上没有足够的进展,分类所得税有利于高收入纳税人的法律规避。原因如下:
首先,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其税率表的设计中存在缺陷。累进税是个人所得税缩小收入差距的基础。只有真正认识到不同的收入水平可以按不同的边际税率缴纳税款,才能切实实现累进税收征收效果。遗憾的是,尽管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设计在税率上是渐进的,但它并不十分适合中国的收入分配现实,因此其高边际税率并未真正实施,从而丧失了个人所得税调整收入差距渐进性。另外,扣除额太大。将美国的人均国民总收入(GNI)和《世界发展报告》与中国类似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比较,不难发现,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和工资扣除额也太高了相对于人均国民总收入高。也就是说,在相同税率下,累进程度越高,处于收入分配相对位置的个人应税所得面临的税率越高。但是,由于中国的制度缺陷,税率不是累进的,从而减少了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其次,所得税的规模太小,不能起到应有的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在设计1994年税收制度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当时强调税收中立,把促进经济效率的原则放在首位。在当时的宏观经济学背景下,不能强调个人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中的作用,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前提下,不可能将个人所得税作为收入的主体,使得个人所得税的总体规模很小,即使在个人所得税是2002年最大的所得税,仅占全部税收的6.9%,仅占整个GDP的1。16%。当然,这对调整收入差距的影响是不足的。没有重大税制的结构改革和调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很难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中国个人所得税水平公平性的缺陷分析
其次,扣除额并未完全考虑纳税人享有相同收入的能力的差异。即使个人偏好相同并且获得相同的收入,由于性别,健康状况,职业,年龄和社会责任的不同,也会导致相似产品的消费能力不同。例如,抚养天数,残疾人和正常人,老年人和年轻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大病患者和健康人的消费能力差异很大。当前的扣除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无论收入的类型如何,相同的收入类型都是相同的,因此不考虑任何特殊扣除。根据《美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这一点更加详细和用户友好。但是前提是必须有详细,准确的个人收入和信用状况记录,中国在这方面相对落后。
同样,扣除额并未考虑收入以外的其他收益以及获得不同收益的差异。从收入以外的附带福利的角度来看,扣除额未考虑附带福利。现在,各种企业以附带福利的形式增加其个人消费能力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附带福利通常以实物体现。一些行业由于其雄厚的财务实力将为员工提供许多便利的条件。有许多福利措施可帮助改善生活水平,促进文明和身心健康。为了获得相同性质的不同收入,支出是不同的。对于不同的纳税人,支出的支出是不同的。由于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社交环境中,付费木材不仅包括物理能量,还包括许多无形的贡献,例如决策,管理,商机,荣誉和精神。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城牧的扩展和包容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来的和传统的扣除方法不再能满足横向公平的要求。
3.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问题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1980年9月开始征收的,1994年进行了初步修订,开始实施新的税制。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完善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促进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快速增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不能完全有效地监控个人收入,高收入个人的税收调整不力,个人所得税的损失更加严重。据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存款总额中,有钱人只占全国不到20%,占总存款的80%,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到10%。个人所得税总额中所得税的主题仍然是工人阶级。在收入监测方面,缺乏必要的部门协调和监测方法。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并未规定各级税务机关有权评估纳税人的资产和相应的法律支持措施。
其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存在许多缺陷。①收集和管理方法落后。中国目前实行两种代扣代缴和代扣代缴的方法。申报,审查,扣缴制度不健全,征收管理办法落后。②收集管理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目前,中国的税收人员接近一百万,但很少有人致力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大约一半的税务人员学历较低,其中一些人没有学过税收。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无法满足税收需求。
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新事物的不断出现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监管带来了许多问题。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家正在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方式方法。随着我们逐渐理解问题的性质,现有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将得到解决。
3.关于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建议
1.从分类所得税改为综合所得税。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综合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比分类所得税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了稳定起见,目前不可能迈出一步,改革计划应采取循序渐进,不激进的态度。因此,在政策调整方面,首先要考虑现实,对分类所得税进行适当的改进,然后在适当的情况下转换为综合所得税。当前个人所得税改善的重点是使其进步真正体现出来。从以上可以看出,税法在税率的设计上是不合理的,高税率实际上是无用的。为此,有必要调整个人工资收入的适用税率和税率范围。在适当的条件下,可以将当前的分类所得税转换为综合所得税。我们认为,这些合适的条件是: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社会交易主要通过转移支付来实现;银行,税收,海关等之间的计算机网络可以实现与纳税人的信息共享;纳税人法律意识大大提高。违反税法的处罚相当严厉和有效。这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长期目标,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逐步进行。
2.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制度。根据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普遍做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推论应该是系统的,规范的,分级的和灵活的。在具体操作中,不仅要考虑扣除额的科学要求,而且要考虑到扣除额应弥补确认收入的局限性,以及不能实现的特殊因素。确认收入。根据年龄的不同,扣除额也应有所不同。根据年龄使用逐步扣除来充分考虑实际消费能力;扣除额可以根据家庭日数和人均扣除额计算;应建立扣除的通货膨胀弹性,对扣除额实行“指数调整”;根据价格指数调整成本扣除额,以消除通货膨胀引起的税基增加,并将名义税基的税率改为实际税基。
3.建立诚信纳税档案和激励机制。例如,税法宣传和纳税意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当今的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可靠的税收档案数据库,还可以提供数据信息进行税收监控,为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提供依据。系统。必须建立光荣的税收和可耻的社会道德。在扣缴税款的现阶段,您不仅无法向纳税人提供纳税证明,而且即使纳税人也不清楚他们已经缴纳了多少税,您还应该为纳税人签发纳税证明,以便方便纳税人保留使用,也是一种精神激励。
从制度到实际征收过程中,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都有很多问题,而上述建议还不够。我们需要更多的学者,政策制定者和纳税人相互交流,并逐步改革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只有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倾听各方的意见,并吸收各方的智慧,才能最终解决这个存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中的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