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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是卖方必须承担的义务。如果他不愿意承担,则将其间接转让给买方和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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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个人所得税是卖方的责任。但是,由于当前卖方的房地产市场,北京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指定了税收问题。有两种选择:
1.买卖双方协商负担
2.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不予赔偿。
我有一个朋友不确定交易前的税款(换句话说,卖方正在藏匿一些信息,但没有办法做这种事情)。在交易结束时,发现卖方不唯一,并按增值税的20%缴纳了税款由于税收涉及数十万,因此两方未能谈判,并且三方终止了合同。
如今,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业主几乎总是在手,因此业主的税收(包括中介服务费)必须变相由下一所房屋承担。这是买卖二手房的正常操作过程;
没有办法谈论违法行为。该州规定,税收部分应由双方共同负担。但是,只要合同建立在公开,公平和自愿的原则上,合同就可以生效。相同的原因;房主会将所有税费转嫁到下一所房屋,您的支出将会更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购房愉快!
如果中介公司没有通知您,则他们没有履行通知的义务,您有权选择结帐或拒绝支付佣金;
如果您仍然想购买房屋,但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纳税义务,
替代所有者必须征得您的同意才能支付税款和中介费。如果您不知道,可以要求他们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