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开具劳工发票时,您将根据自己的劳动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会根据自己的薪水缴纳个人所得税。简而言之,您只需纳税一次。
这类收入属于劳务收入,以一次性收入的20%的税率征收。起点是800元的工资。要按月结算工资,则需支付27.2X30 = 816元,并需支付3.2元的税费。
1.视情况而定,首先要弄清楚:流动员工应在您所在单位担任临时工,并每月向正规员工提交个人所得税详细信息。在“招募移民申请表”和“滚动人员名单”中应有一份申报工资的清单。
纳税详细信息的声明应为所有雇员的全额,即单位中的所有雇员(包括临时工)必须声明。细节声明应以人员的细节为准,即从单位收取款项的所有人员的细节。
2.其次,2013年的最新税收起征点是3500元,这3500元不是指工资额,而是指扣除13%的住房补贴和个人实际支付的社会保障。查看您单位中的临时工。税后工资是否超过3500?如果超出,则需要支付。如果您不超过此上限,则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
计时工人还需要根据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工资表中有一些小时工资未达到3500元的工人,则还必须声明详细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额预扣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第二条扣缴义务人必须亲自办理依法全额预扣所得税声明义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所有个人所得税人员的全额所得税预提申报(以下简称预提申报),是指代扣代缴代理人向个人缴纳应税所得,不论其是否是单位成员或不,所得是否符合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代缴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个人(以下简称个人)所支付收入的基本情况,项目和金额。 )谁支付应纳税所得额,代扣代缴税额和其他与税收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