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个人双重所得税法》:偶然所得没有门槛,个人所得税按所得额的20%计算缴纳,缴纳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中奖收入不超过一万元的,暂缴个人所得税。豁免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奖金发票在800元以下的,免征个人偶然所得税。所有其他必须全部收集。
购买彩票所花的钱是根据出资比例分配的。例如,一张彩票的单价为2元人民币250元,总共花费500元。如果每个人投资1元,每个人将分享1/500的份额。如果此彩票的应纳税总额为1000元,则每个人应纳税= 1000 * 1/500 = 2元,如果中奖应纳税总额为3000元,则每个人应纳税=3000 * 1/500 = 6元,依此类推。当然,如果投资份额不相等,则计算过程会更加复杂。我想知道这个表达是否清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