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大陆的个人免税额将调整为3500元。
个人所得税税率:
提高门槛和降低收入水平会降低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并增加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这是该国缩小贫富差距的手段之一。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获得的各种应税收入征收的税款。它于1799年在英国首次成立,并且已在全球140多个国家/地区征收此税。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不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由于对我国居民实行统一豁免而导致的不同地区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中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水平从东到西呈现明显的逐步分布。不同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费用不一样。如果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相同的免税额,则意味着免税额不能抵消高收入地区纳税人的实际支出,这相当于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居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免征征税后在收入水平地区的消费支出仍然有正余额,这相当于政府向这些地区的居民发放生活补贴。这样,由于实行统一的豁免,将导致不同地区的收入和财产居民不公平。
第二是税收制度所产生的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
第三是高收入者与普通居民之间由于税收和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公平。
尽管在区分工资和薪金支出的标准扣除额方面存在实际困难,但是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改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收入类型不同而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建立税务警察和税务法院以及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重点检查,可以逐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控,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并促进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