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少于5,000元,则无需纳税,即使您扣除更多,也不会获得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通常是月度报告,当然,这也必须与公司的特别经理的报告结合起来以核实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特殊附加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的特殊附加扣除,是指对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抚养老人等六种特殊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试行)”。
(1)纳税人应根据享受的特殊额外扣除填写相应的栏;不需要报告纳税人不喜欢的项目。缺省情况下,不使用纳税人未报告的项目。
(2)与上次报告相比,信息是否已更改:当纳税人填写此表格时,将对每个特殊项目进行额外扣除。对于第一份报告,“√”将标记在“第一份报告”之前的框中。如果您继续提交此表格而没有更改,请在“无更改”之前的框中标记“√”;如果有变化,请在“有变化”之前的方框中标记“√”,并填写已变化的扣除项目的信息。
(3)ID号应从左到右填写。如果位数少于18,则应在空白处标记“ /”。
(4)如果用于各种类型扣除的空间不足,则可能会附加多个“个人所得税个人附加扣除信息表格”。
备注:适用范围
(1)此表格适用于自然人纳税人,他们在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老年人的抚恤金方面享有六项特殊的补充扣除。如果您选择享受薪金和薪金收入的预扣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将填写该税表并将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如果您选择在年度结算和付款申报期间享受特殊的额外扣除,则纳税人将填写并提交给税务部门。
(2)纳税人首次填写特殊附加扣除信息时,应填写我所涉及的特殊特殊扣除信息表中的所有信息项。如果纳税人的有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本表的有关信息,并报告给代扣代缴人或税务机关。
如果纳税人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继续申报扣除额,则应确认扣除额是否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