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原则是:集体享受,不可分割,非现金方式。福利消费通常满足此功能,因此无需征税。相反,要付出代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费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所得不属于100%税收范围:免费的福利费,应计入纳税人的工资中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的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
(2)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中支付给单位雇员的补贴;
(3)不属于暂时性生活困难补贴性质的单位,用于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设备等。”
工会基金为雇员提供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发行的国家债务和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人员的服务转移费,遣散费和退休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退休金和退休金;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各国使领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根据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前款的第十条免税规定应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1条规定,居民个人获得全面收入并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有预扣代理,则预扣代理应每月或每月预扣预提税如果需要付款,应在获得收入的第二年的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之间付款。代扣代缴预付款办法由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
如果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特殊的额外扣减信息,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每月扣减预缴税款,并且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劳动报酬收入,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并有代扣代缴税的,代扣代缴人应当按月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不结清。清算。
1.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本法第4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福利费用,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4条进一步解释:《税法》第4条第4条提到的福利费是指2.用工会基金支付给个人的社会福利或社会补贴。国税发〔1998〕155号解释说,生活补助是指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工会基金向他们提供了临时生活困难补贴。
例如,根据企业支付给困难职工的福利费,救济金,医疗补助,康复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养老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安置费等规定等两者都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不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范围,应被纳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所有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支付给单位员工的补贴;
(3)为非临时性生活困难补贴性质的个人购买单位。
例如,如果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财务规定,从福利费中补贴了支付给员工的取暖补贴,防寒费和防暑费,则应将其并入员工的计算月工资和月工资,以及个人所得税;非货币集体利益,例如中秋节的月饼和端午节的饺子,应按市场价,购买价或其他价格换算成等值的货币,并计入雇员的工资和月薪。个人所得税计算;企业拥有在餐厅固定的食堂或午餐,由企业和餐厅结算。伙食费应分解为每个员工的名字,并计入该员工的月薪和工资中。
此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假期补贴,每月不提供统一餐费的午餐费和补贴,以及货币化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和汽车改革补贴,这些补贴按月支付。3.通讯补贴不再用作福利费用,而应包括在工资总额管理中,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它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