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收入= [280+(1500×10%-1500×3%)]÷10%+ 3500 =(280 + 105)÷10%+ 3500 = 7350元
答案:王老师这个月的工资和薪水收入为7350元
较早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他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到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经济学家说,富裕的中国人的税收负担是世界上最轻的。此前,《福布斯》发布了“ 2005年全球税收负担指数”,称中国的税收负担位居世界第二。就是说,我们的工人阶级承担着大部分税,但对社会不负责,却承担着社会的责任。富人享有整个社会的资源和利益,却没有什么义务。工人阶级是我们社会的骨干和福祉,但实际上却是相反。政府和个人都是非常有利可图的。这是我们社会扭曲和价值取向的逐步体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性收入,从月收入中扣除支出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方面的奖项保护等;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四分之一的福利,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六。士兵的服务调动和遣散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结算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
8.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各国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十,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1.工资性收入是从每月支出3500元中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来自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的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必要的支出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4.对于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的,降低100%第二十笔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收入,指扣除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后的财产转让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每个收入的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个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收入的一部分。
对于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中国赚取工资和薪金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住所但在中国境外赚取工资和薪水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根据他们的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汇率变动决定了额外的扣除额。国务院规定了适用附加扣除额的范围和标准。
第15条本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
(适用于薪金和薪金收入)
系列每月应税所得税率(%)
1不超过1500元3
2人民币1500至4500元之间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本法第六条规定,扣除费用3500元和每月费用再扣除费用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