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是中国纳税居民(通常基于户口登记)。中国境内外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非重复征税原则,如果来自国外的收入已经在国外支付在中国申请时,可在应纳税额中扣除。
A国在中国获得特许权使用费应缴纳的税费= 8000 * 20%-1400 = 200元。
B国为在中国获得利息收入而要缴纳的税费= 3000 * 20%-500 = 100元。
在中国申报税收时,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国外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即:纳税人实际在国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低于按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所得计算的税额,还应在中国缴纳差额税;如果在国外实际支付的个人所得税高于收入是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的,超出部分不得从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而可以从该国家或地区的扣除额中扣除在下一个纳税年度。最长为五年。
从海外取得收入并在收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仍然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从该税款中扣除在国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付。扣除额不得超过居民纳税人按照规定计算的海外收入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7条,从中国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的收入可以从其已在国外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抵扣,但是该抵免额不得超过此金额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海外收入的应纳税额。
扩展配置文件:
1.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税收项目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对于
综合收入(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将使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按月应税收入计算税金。税率根据个人每月工资和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等级。最高级别为45%,最低级别为3%,共7个级别。
营业收入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算并按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年收入应税收入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性应税收入分为等级,最低为5%,和最高的1级是35%,共有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
2.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实行来源扣缴,自我申报和使用,并注意来源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每月征收和年度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收入,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应按年纳税,其他收入每月征费。
第三,计算方法
应税收入=月收入-人民币5,000元(起点)-特别扣除(三项保险,一金等)-特别额外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