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办学外籍教师个人所得税-中外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02:46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30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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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教工资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

您好,会计学院的邹老师回答了您的问题

外国人的工资扣除标准为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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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个人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您好,会计学院的李老师会回答您的问题

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以下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外国人以非现金形式或以实际报销的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和洗衣费。

(2)外国人根据合理的标准获得的国内外旅行补贴。

(3)。外国个人获得的家庭探望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应作为合理的一部分由地方税务机关审查和批准。

(4)。外国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利和股利。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所有外国专家可免除其薪金和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特别贷款协议,世界银行直接派遣外国专家来中国工作;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遣的专家在中国工作;

3.在中国从事联合国援助项目的专家;

4.援助国派遣了专门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我国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署的在两年内在中国工作的文化交流项目,其工资薪金由国家负担;

6.根据中国高校的国际交流计划在中国工作了两年的文化和教育专家,其工资和薪金由国家承担;

7.通过非政府科研协议来中国工作的专家,应由国家政府机构支付其薪水和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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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外籍个人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要同时征收这两个部分,那么其他国家也要征收他的税,难道他不征收双重税吗?

基于应避免对国家/地区之间的相同收入进行双重征税的原则,当对纳税人的海外收入行使税收管辖权时,该国家/地区对已经从国外征税的应纳税额采取了不同的情况。演绎练习。

税法规定,允许纳税人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国外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按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海外收入的应纳税额。

如果在中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实际支付的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低于根据上述规定计算的该国家或地区的扣除额,则应在中国支付差额;如果

超过了该国家或地区的扣除限额,则超出部分不得从当前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在随后的国家或地区的扣除限额中扣除纳税年度最长为5年。

[示例]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从AB国家获得了应税收入。

纳税人分别根据A国和B国的税法缴纳了1150元和250元的个人所得税。

的信用计算方法如下:

(1)A国税收所得的税收抵免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A国收入的应税金额(信用额度):1240(元)

A国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为1,150元,低于信用额度。因此,纳税人可以完全记入贷方,并且需要在中国支付90元(1240-1150年)。

(2)B国所得收入的税收抵免额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在B国所赚取的收入的应纳税额(信用额度):200(元)

B国纳税人实际支付的税款超过了信用额度。因此,只能在不超过200元人民币的范围内抵扣此笔税收。

(3)在两个国家A和B中支付的所得税税收抵免的结果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纳税人在中国境外的2006年收入应在中国额外支付90元的所得税。

如果纳税人在5年内从B国获得的收入的税收抵免额中有余额,则可以退还B国支付的50元税收抵免。

外籍人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外国人在中国的收入,或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需要支付的情况,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与普通居民相同,即(综合收入支付线-社会保证金或特殊附加扣除)*税率。如果是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州;特别额外扣除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183天的居民。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六条收入的计算应以人民币为单位。如果收入使用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则将按人民币汇率的中间汇率将其转换为人民币以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