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税制主要问题分析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仍然不合理,不利于调整收入差距
中国1980年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操作过程中还暴露出一些问题,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
2.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4.劳动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每人收入800元)×20%
劳动报酬所得收入(4000元以上)个人所得税= [每笔收入x(1-20%)] X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5.个人所得税的报酬收入(每项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项收入-800元)×20%×(1-30%)的报酬收入(每项收入超过4000元)个人所得税金额= [人均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财产租赁收入(每个收入不超过4,000元)=(人均收入80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个人所得税额= [每笔收入×(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个人收入=人均收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