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回华侨胞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海外华人是被指定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连续两年居住在居住国,两年内累计居住不少于18个月。(2)尽管中国公民没有在该国获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他们已经连续5年(包括5年)以上在该国取得合法居留权,并且在5年内在该国的累计居住地为不少于30个月。被视为海外华人。(3)出国留学(包括公共和自负盈亏)或出国执行公务(包括外籍劳工)的中国公民不被视为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居住的个人,是指由于户口,家庭和经济利益而在中国惯常居住的个人。” 1。2004年,华侨仅对从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7条,第28条,第29条和第30条的规定:华侨属于附加扣除的范围,并且扣除标准是2000 + 2800元。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居住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以及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同胞。
(1)援助国向该国的建设项目提供的工资和生活津贴,专门用于该国对我国建设项目的免费援助,无论是否由我们支付,都免征个人所得税或外国。
(2)来中国接受教育的外国专家,在我们为中国服务期间,我们将支付工资和薪水,并为他们的住房,汽车使用和医疗提供免费的“三包”。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我们免费提供的住房,汽车使用和医疗服务均免税。
(4)来中国领取生活津贴和奖学金的外国学生不属于工资和薪金类别,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来华工作的外国劳工由外商赞助单位支付,包括个人工资,公共支出(邮电费用,办公支出,广告支出,商业交易所需的交流支出),生活津贴。可以明确划分上述收入的支出(住房支出,差旅支出),只能按照规定对工资和工资性收入的一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日本在1999年修订的《所得税法》中规定,330万日元以下的年所得税率为10%,900万日元以下的年所得税率为20%,1800万日元日元或更少为30%。高于人民币37%。就居民税而言,税率分为3个等级。年收入不足200万日元的税率为3%,700万日元以下的税率为10%,700万日元以上的税率为13%。
参照此,所得税应为30 * 0.2 = 60,000,而居民税应为30 * 0.1 = 30,000。总计90,000。这是日本。
最初有一些详细信息。但是房东说他是单身,被拘留了。估计这大致相同。
在中国,我只看到每月累进税率表,而年收入是营业收入。税款如下:
200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自2008年3月1日起生效)2008-03-10 14:42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适用薪资收入)
每月应税所得税率(%)
不超过500元5
部分超过500元到2000元的10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房东说,年收入为30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不是专业人士。
我想知道我是否帮助过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