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和补贴取决于具体情况,有些需要支付,有些不需要支付。如交通补贴,汽车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午餐补贴等,必须包括在工资中并征税。但是,仅不需要支付儿童津贴,退休金和救济金。特别注意膳食津贴,旅行津贴应根据情况而不同:不是每个人都有,只是因为工作的个人性质才不需要支付膳食津贴,如果每个人都被视为午餐津贴,必须付款。旅行补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免税:1.非个人旅行,但商务旅行。2,补贴标准符合商务旅行消费标准。3.需要提供详细的旅行人员,时间,位置,内容和其他条件。
产妇津贴属于五险一金,即使将其计入工资中也不能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如下:
“社会保险法”
第53条工人和雇员应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劳动者不得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55条分娩的医疗费用包括:
(1)分娩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雇员在分娩时享有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
(3)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产假津贴是根据上一年雇员的平均月薪计算和支付的。
产妇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产假的休假天数以及参与雇员的产假津贴的核定和发放应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①女职工享受假期的产假天数:分娩98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胎出生的婴儿数量增加了15天;天;怀孕4个月后流产42天。
②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休假天数:取下宫内节育器后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后2天;输卵管结扎21天;输卵管结扎7天;输卵管或输精管切除术再通后14天。如果同时进行两种类型的节育手术,则假期将被一起计入。
③雇员应享受的产假津贴是根据雇主上一年的平均月薪除以30再乘以指定的休假天数计算和支付的。
产妇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产妇津贴是由于职业妇女因分娩而离职时的生活费用。所获得的产妇津贴数额=该单位在分娩月份支付的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工资基数是指社会保险金的基础,即五种保险和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社会保障年度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数,即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金,津贴和奖金计算得出的。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8号):
“生育津贴,分娩医疗费用或其他津贴和生育妇女的生育保险性质补贴,是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2条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