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膳食补充剂也需要包括在总收入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每个个人收入的范围: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该人因任命或受聘而获得的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就业。
(2)劳务报酬是指从事劳务工作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等,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收入。
(3)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手稿收入。
扩展配置文件: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消耗职工交通费,通讯费等补贴。此行为属于员工自己的非职责行为,由员工承担。如果企业偿还运输,通讯等费用,现行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必须将其计入职工薪酬,并按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交通,通讯和其他报销的抵扣额因地而异。请参照以下规定:万地税〔2006〕150号,企业工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04〕388号)第三条,《关于企业通讯和运输费用的执行及税前扣除的通知》 ””,自2006年6月30日起停止执行。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通讯费和运输费的承包方式的企业,不得以现金(含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扣除向职工支付的通讯费和运输费。不采用承包通讯费和运输费的办法的企业,可以合理地扣除企业生产经营税前的通讯费和运输费。
实际上是离题和收养:如果您报销了运输费和其他费用,则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如果您补贴运输费用和其他补贴,以便将工资表与应付工资合并,则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1] 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收入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与雇主解除雇佣关系性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雇主支付的其他补贴)的收入少于前一年雇员的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如果收到的离职津贴超过当地雇员去年平均工资的3倍,该如何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1999〕〕178号如下:
1.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应按“工资收入和薪金收入”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次,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巨大,被解雇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没有固定收入,因此,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被一个人视为一次获得几个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并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规定。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