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的员工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最高限额内,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收入的基本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第3条(财税[2006] 10号)。 :费用)撤回原先存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人员的通知》(财税[2006] 10号)第2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函[2005] 5号)和其他规定规定,精神单位和人员应当超过职工实际平均月工资。在其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范围内增加12%。扣除单位和职工缴纳的每人应税所得额和住房公积金的平均月薪,超过其上一年度所在城市职工的平均月薪。住房公积金的支付,应当超过当期工资和合并收入的一部分,并作为所得税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