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员工发出的激励措施包括在应税收入中,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以下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国外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组织和国际组织。
因此,如果该奖金属于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的科技奖金,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该奖金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各部委的政府的科学技术奖金,则应按5%的税率计算和缴纳个人每月所得税-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