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筹划,税收优惠政策筹划法案例

提问时间:2020-03-23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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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23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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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举例说明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收筹划中的应用,税种不限(至少2例)

示例1.公司是制药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有两个部门,原材料和制药。 200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企业所得税为5.94万元。经理建议将N公司重组为一个企业集团,并将最初的两个部门A和B设置为两个独立的会计企业。 2003年,两家公司A和B的应税收入分别为10万元和8元。万元,N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仍为18万元,与2002年持平。

通过重组,对N公司的公司所得税节省的计算和分析如下:

N公司在200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0×27%+ 8×27%= 4.86(万元)N公司通过重组节省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18×(33%-27 %)= 1.08(万元)

示例2.一家大型机械制造企业生产的A类机械是一种大而笨重的商品,其一般运费用于产品销售。

约占销售额的20%。过去,机械公司出售机械并提供运输服务。

在销售中,销项税总额为17%。新税制实施以来已有一段时间,

经研究后,决定成立一家运输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销售A类机械,不再包括销售

包括运费在内,运输由运输公司开具发票和结算,运输公司以3%的销售税率缴纳营业税,

将这部分运费的税负从17%降低到3%,并且通常购买大型机械作为固定资产

惯性的管理不涉及购买者的税收减免问题,因此运费部分的单独计算不会影响购买者的税收减免。

且不会损害双方的买卖。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方法.

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

(1)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

1.农产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中国税法规定,从事种植,养殖,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生产和销售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当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那里购买免税农产品时,进项税额按农产品进货发票或农产品进价的13%扣除额计算,可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但是,不得扣除自己生产的农产品的进项税。

2.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法。企业使用自己的农产品进一步生产工业产品,不得减免增值税。因此,为了达到减税的目的,生产企业可以采用单独的或分散的方式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也就是说,通过建立独立的法人实体,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产品的深加工是分开的。这样,它成为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产品交易,以达到减税的目的。

(II)废料的采购政策和税收筹划

1.废料购买政策。财政部规定,经营废旧物资回收的单位出售购进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购买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出售的废旧物资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按照《废旧物资回收事业部》的规定由税务机关监管的普通发票上显示的金额应从进项税额中扣除10%,但此规定仅适用于专门从事废料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不能执行此规定。因此,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自己购买的废料与从经营废料回收的单位购买废料之间的税收负担有所不同,因此可以执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2.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法。与农产品税收筹划方法类似,生产企业可以建立独立的法人实体来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制造企业自行购买废料,只能取得普通增值税发票,只能抵扣企业的进项税;如果制造公司直接从经营废料回收的单位购买废料,则可以享受进项税抵免扣除,但这不可避免地导致购买废旧材料的成本大幅度增加;因此,在通过各种方法分析企业可能承担的税收负担之后,公司合理避税的最佳方法是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专门从事购买废料。这样,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分散的机构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来抵扣进项税。同样,新成立的废料收购公司也可以根据国家废料收购政策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例如,当企业B是从事塑料瓶生产的企业时,生产塑料瓶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废塑料容器。如果企业B直接购买总价值500万元的废旧塑料容器,因为企业B只能已取得一般增值税发票,无法按规定扣减进项税额;如果企业B建立了一个独立法人公司,专门从事获取生产塑料瓶所需的废塑料容器,则企业B就建立了一个独立法人。购置500万元以下的废旧塑料容器的单位,可以按10%的税率抵扣进项税,对于新成立的购买废旧塑料容器的公司,可以在购置阶段享受免税待遇。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

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中国的绝大多数企业是私营企业。近年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数量迅速增加和发展,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并确保增值税征收的顺利实施。2016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2016年至2017年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公告指出,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纳税义务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当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时,可享受小微企业的暂免税。增值税优惠政策。

2.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法。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有一定条件,即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小型和微型企业只有在此标准内才能享受国家免税政策。随着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不可能长期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为了享受小微企业的长期优惠政策,有必要对小微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与上述方法类似,小微企业可以采用离散或分散经营的方式,将不符合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公司分开。即,根据操作模式和业务特征可以将企业分为两个或多个。小型和微型企业,使公司分离后可以继续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暂时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从而减轻了整个企业的税收负担。

例如,C是一家从事计算机和配件销售的小型微型企业。 2016年9月,实现销售收入40,000元,其中计算机销售25,000元,计算机零配件销售15,000元,如果C公司不分开,将无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如果C公司通过了法律批准程序,它将建立两个小型和微型企业,一个为计算机,另一个为垄断企业。在计算机零配件方面,两家公司于2016年9月的月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0元,因此他们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暂时免税。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方法.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规划

(1)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规划的法律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依法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有不同身份的纳税人具有不同的税率,税收优惠和差异。当前的税法对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明确的定义:普通纳税人是指年度应交营业税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具有健全会计制度的企业和法人单位。普通纳税人享有普通纳税人的利益。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但未申请确认的纳税人,按照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直接将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扣除,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增值税年销售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会计核算不充分,不能按照规定提交有关税收信息的增值税纳税人。不定期参加增值税应税活动的个人,非企业实体和企业也被归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度营业税应纳税标准如下: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加工,修理,修理的纳税人,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加工,修理,修理的纳税人。服务(专门从事商品生产(或者应税劳务的加工,修理,修理和分销的年销售额占其年总销售额的50%以上),并且同时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其年增值税销售额应少于100万元是一个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增值税不足180万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超过180万元的是一般纳税人。

会计系统的健全性主要取决于它是否可以提供完整的税收信息以及是否可以准确地解释进项税,销项税和应纳税额。如果可以的话,它认为自己的会计系统健全,反之亦然其会计系统不完整。税务机关在确定纳税人身份时,主要考虑的是会计制度是否健全,而不是销售规模。就是说,如果企业的会计制度确实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提供税收信息,即使工业企业生产的企业,其依法纳税。业务规模与税法规定的标准之间仍然存在差距,您也可以申请承认为一般纳税人。相反,即使销售规模达到标准并被确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其会计制度不健全甚至不合法,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也将被取消。这为一般纳税人的计划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提供了空间。

(2)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身份时应考虑几个因素。首先是增值因素。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与其税收负担成反比,即增值税率越大,税收负担越轻。原因是较低的征收率的优势逐渐超过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缺点;对于普通纳税人而言,增值率与其税负成正比,即增值率越大,税负就越重,因为增值率越大;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少。

第二个是产品销售对象。如果产品主要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并且经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选择一般纳税人;同样,健全的会计系统的成本可能会增加。大型纳税人转变为普通纳税人所带来的利益实际上对企业不利。(())关于纳税人身份的具体计划构想:

1.不定期参加增值税应税活动的个人,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只能成为没有计划的小规模纳税人。

2.如果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则必须申请确认,否则将直接按销项税额计缴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能通过特殊方式扣除或惩罚。增值税发票。

3.产品的增值税率决定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可以通过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平衡点来确定税收负担。假设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均为t1,应纳税额为Tl,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t2,应纳税额为T2,销售收入为S,购买价为G,并且销项税额是Ts,进项税是Tg,升值率是R。然后:

一般纳税人:R =(S-G)/ G,然后C = S /(1 + B),

T1 = Ts-Tg =(S-C)×t1 = S×[1-1 /(1 + R)]×t1,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T2 = S×t2,

当T1 = T2时,两者的税负相等,则S×[1-1 /(1 + R)]×t1 = S×t2,即升值率

R = t2 /(t1-t2),如果t1 = 17%,t2 = 6%,则R = 6%/(17%-6%)= 54.5%,规划思想是:

(1)当增值率R = t2 / t(t1-t2)时,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等,从税负的角度看,两者之间没有区别。这两个身份。

(2)当增值率R >> t2 /(t1-t2)时,纳税人的税负通常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从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当增值率R

4.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则必须考虑年度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标准,产品的增值率,健全的会计制度可能增加的成本,以及产品销售目标。增值率R = t1 /(t1-t2),产品主要销往一般纳税人,年度应税销售额接近法定标准,会计核算不充分,因此成为主要考虑一般纳税人。比较健全的会计系统增加的成本。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应努力增加销售额并使该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相反,销售应低于标准,并保持小规模纳税人的地位。

5.对于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加工,维修,修理和分销,还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如果他们认为通过考虑产品的增值率,销售目标和会计制度来征收一般税人是更有利的,但年销售额相对较小,应增加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和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使其占年度总额的50%以上销售,使其更容易成为一般纳税人相反,如果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加工,修理和修理的年销售额应少于其年总销售额的50%,因此即使年销售额比较大,只要不超过1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仍然可以满足。

2.通过分散或分散的业务计划增值税

(1)离散或分散经营计划的依据:1.当前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减免对象是独立的,并且主要针对特定​​的生产环节和特定的产品。对于农产品,只允许由纳税人生产和销售的初级农产品,而对加工或非自产产品则不予豁免:2.根据现行税法的增值税负担沉重,营业税负担重轻巧,混合了不同的纳税人营业税待遇不同。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理,分配应税劳务的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活动,其销售额的50%以上,应征收增值税。业务类型,即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人对人们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三)同时经营需要分开核算,否则税率高,纳税人同时经营不同的税率项目,减免税项目,增值税劳务项目和营业税项目。否则,将征收所有增值税,且税率很高。

(二)离散或分散经营的计划构想:1.对于小型但完整,大型和完整的企业,可以分散地经营不同的生产环节和不同的产品,并可以独立核算或分成几个独立的企业,以便真正享受减税,进项税减免的生产环节或产品,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 2.符合混合销售业增值税规定的企业,应当在其混合销售活动中分别经营征收营业税的业务。,建立独立的法人,分别计算,并让部分营业税征收营业税,以减轻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 (三)有并发业务的企业,其并发业务应分开核算,以使低税项,减税项,营业税根据税法规定的税负,可以单独征税,以减轻税负。

3.通过合并或联盟进行增值税规划

(1)合并计划。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增值率不高且产品销售主要是一般纳税人,则判断成为一般纳税人有利于企业税收负担,但业务规模难以扩大一段时间,可以联系几个类似的小型纳税人实施合并以扩大规模并成为一般纳税人。

(2)合资企业规划。增值税纳税人可以与增值税纳税人共同经营,从而使其也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对于经营电信设备的企业,如果他们独立经营,则应缴纳增值税,但如果经电信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共同经营,则应缴纳增值税。

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除企业所得税外,增值税是最优惠的税种之一。如果这些优惠政策能够得到很好的利用,企业的税收负担将会大大减轻。

当前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根据行业偏好设置不同行业的减免税政策或低税率。例如,有许多针对农业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产品偏好,例如生态和环境保护产品,农产品和废物利用产品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有许多针对地区优惠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经济特区和西部地区:针对生产实体性质的优惠政策,例如校办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高科技公司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以上优惠政策的类型,企业在设立,投资及其他业务活动中必须充分考虑投资领域,投资行业,产品类型和性质,以最大程度地享受税收优惠和充分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