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总金额的1%或两次交易之间的差额的20%)
收款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独栋房屋要缴纳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这里有两个条件
①仅家庭住所
②购买时间超过2年。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任何一个条件,则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如果这是家庭的唯一住所,但购买时间少于5年,则需要以保证金的形式支付。如果您可以在一年内回购财产并获得产权,则可以退还全部或部分税款。具体退款金额根据两处房产交易价格的较低的1%,将予以退还。
注意:地方税务局将审查以卖方的丈夫和妻子的名义是否还有其他财产作为家庭唯一住所的基础,包括由住所归档和登记的住所管理部门(不包括非住宅物业),但产权证书并未分散。
另一注:如果出售的财产是非住宅财产,则无论情况如何,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在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下,地方税务局必须支付营业额差额的20%。
个人出售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属于财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计算应税收入和财产转让收入的应税收入:
(1)应税收入的计算
将一次性财产转让的收入,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1。确定财产的原始价值。第一种是有价证券,是购买时按照规定支付的购买价格和相关费用。第二种是建筑物,用于建筑成本或购置价格及其他相关成本。第三是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土地开发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四,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用于购价,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第五,参照上述四种方法确定其他特性的原始值。为了确定上述财产的原始价值,纳税人必须提供有关法律文件;如果无法提供财产原值的法律证明,并且无法正确计算财产的原值,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实财产的原值。。
2。合理的费用。指纳税人在财产买卖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费用,例如营业税及其附加,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
(2)应纳税额的计算
会不时计算,在扣除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是指一次财产转让的收入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无论支付了多少笔款项) ),减去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税收入=每次转移的收入金额-财产合理成本的原始价值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1.营业税:5年以内(转让收入-购买价格)×5%,城市建设税7%(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费3%(营业税3%),地方教育附加费1 %(营业税)1%),;
2.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购买价格税和购买时支付的费用-合理费用-转让时支付的税)×20%
个人所得税:根据所售房屋的价格减去房屋的原价,合理的费用和税款后的财产转让收入计算和支付20%。
1.自付额:房屋的原价,房屋转让时支付的税款(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其他税费),
合理的费用(房屋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其次,在一年内减少或免除买卖房屋:
(1)对于出售自己的房屋并计划在出售现行房屋的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房屋的纳税人,应在购买现行房屋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是税收保证金的形式,然后是购买房屋的数量和原始房屋的销售之间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
(2)纳税人在个人出售房屋前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买房屋时,可以在审查并确定房屋税额后免除部分或全部个人所得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
3.它已经使用了5年以上,是家庭起居室的唯一缓解措施:
(1)转让给个人超过5年的收入,也是家庭起居室的唯一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为改善生活而购置新住房并在购买后一年内将原始自用住房转让超过5年的个人,并且是家庭中唯一的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1147.65×7%= 57.38元
3.教育附加费:1147.65×3%= 34.43元
4.地方教育补助金:1147.65×1%= 11.48
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购买价格税和购买时支付的费用-合理费用-转让时支付的税)×20%
= 8627.38×20%
= 1725.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