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因增值个人股份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答复”
(国税函〔1998〕289号),该文件第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股本转为股本企业和分配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利用未分配利润来增加实收资本实际上是分配股息和投资的行为。
根据规定分配股息,应对来自利息,股息和股息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扣缴20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是正确的。
股息的实际分配不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实际征税,并且纳税额也没有差异。
股份公司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不属于股利和股利的分配。个人获得的转换后的股本金额不是个人所得,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如下:
法律目标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收入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居住但有来自中国的收入的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来自澳大利亚和台湾的同胞。
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征税的责任,即,他应依法向个人支付在国内外获得的收入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没有居所或没有在中国居住或居住不足一年的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并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并且仅对来自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国人是否对来自中国的收入获得个人所得税的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股本转为股本,分配红股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一,股份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和股息的分配。增加的股本金额不视为个人收入,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股份制企业使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就是分配股利和股利。个人取得的红利股款,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原始城市信用合作社向城市合作银行转换过程中个人股份增值收益的个人所得税的回应》,郭水函〔1998〕No。 289 II《关于免征股本和红股分配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所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通过发行股份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股份制企业。个人从增加的股本中获得的金额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资本公积金中与个人所得分配不一致的其他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股权转让收入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五条通过以下方式确认股权转让:(4)被投资单位将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而个人股东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换后的金额之和确定新转换后的股本的原值。及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