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转增股的个人所得税-转让资本的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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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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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转增获得的股分转让时如何交个税

不需要税。出售股票时只支付20%的利得税。目前,除原股东外,其他股东暂免。

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增加的股本意味着什么?

是股权转让还是礼物?

如果是礼物或一对一转移,则没有必要。只需要支付十分之一的印花税。

如果是溢价转让,则转让股权的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到转送的红股再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股份公司利用资本公积增加股本不属于股利分配。个人获得的转换资本存量不被视为个人收入,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在随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原始城市信用合作社转换为城市合作银行的过程中,对个人股份的增值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答复”(郭水汉[ [1998]第289号),国税发[1997] 198号文件的补充说明,是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不征税,具体是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制企业股份形成的个人股本。保费发行收入。个人所得税和其他不满足此要求的资本公积金必须转换为个人股本,应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公司接受捐赠,拨款转移,外币资本转换差额,资产评估欣赏等征收个人所得税。

2.股份公司利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就是股利和股利的分配。个人取得的红利股款,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的几个税务问题

1.个人转让股权时,税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核实股权转让收入?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收入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11条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实股权转让的收入:

(1)宣布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

(2)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应在指定的期限内下达该申报单,但该申报单将在截止日期后提交;

(3)转让人不能提供或拒绝提供有关股权转让收入的相关信息;

(4)其他应确认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况。”

2.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期限如何由获得股权转让收入的个人来规定?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的第20条(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7号),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遵守在下个月的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1)受让人已支付或部分支付了股权转让价;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订并生效; (3)受让人实际履行了股东职责或者享有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的判决,登记或者公告生效;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条已经完成; (6)税务机关认定为权益的其他证据转移已发生。

因此,如果上述情况之一是由于个人股权转让引起的,则应在下个月的15天内将税款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

3.个人转让房屋时,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购置房屋时实际支付的维修费和人工费吗?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条,转让所得中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届时,纳税人可以连同原始购房合同和发票以及其他有效文件,经税务机关审查后,允许扣除房屋的原价,在房屋转让过程中所缴纳的税款和转让收入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

(1)房子的原始价值是:

1.商业住房:购买住房时支付的实际价格和相关税款。

...

(2)房屋转让期间所缴纳的税款是:纳税人转让房屋时实际缴纳的税款,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其他税种。

(3)合理支出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房屋装修支出,房屋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总之,在计算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时,实际支付的维修费可以包括在房屋的原始价值中,并且可以扣除工作费用作为手续费。

4.个人转让股权时,应如何确认股权的原始价值?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个人股权转让的原始价值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

(1)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取得的股权,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和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定股权的原始价值;

(2)对于通过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的股权,应当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价格和与收购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定股权的原始价值。该项投资经税务机关批准或批准时的权益;

(3)如果股权是通过自由转让获得的,并且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所列的情况,则应根据取得该股权所产生的合理税费之和予以确认。权益和原始持有人权益的原始价值权益的原始价值;

(4)被投资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个人股东依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新增加的金额以转换后的总和确认。金额及相关税费股本中权益的原始价值;

(5)除上述情况外,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权益的原始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