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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给你一个高质量的答案。 2816年,全球的大同市将不再需要纳税。
2016年,浙江与全国一样,
薪金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薪金收入-“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的免税额为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纳税=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付税。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应付薪水-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人税按3500元/月的标准计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个人所得税应为(5000-3500)×3%—0 = 45(元)。
1.全国薪资的个人所得税支付标准是相同的。从2008年3月1日开始,起价为2,000元人民币。
新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将从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第二,计算方法
(1)在获得月薪收入后,首先要按照省政府设定的标准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然后再扣除成本扣除金额为2000元/月,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照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2)计算公式: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应付税款=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
(3)工资和薪金(不包括税收收入适用的税率表)
级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元)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 0
2超出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超过人民币2000元至人民币5000 15125{}}示例:王某当月获得工资收入9000元,个人提供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共1000元,扣除额为2000元。王先生当月应纳税。收入金额= 9000-1000-2000 = 6000元。个人应纳税额= 6000×20%-375 = 825元。
个人所得税有11个项目,计算方法不同。
其中:应税收入是每个纳税年度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即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即:应税收入=年度总收入成本,费用,损失。
个人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即扣除支出3500元后的月收入余额,为应税收入。
即:个人税=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1.工资性收入,扣除成本3500元后的每月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
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中国赚取工资和薪金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有住所并在中国以外赚取工资和薪水的纳税人可以根据他们的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汇率变动决定了额外的扣除额。国务院规定了适用附加扣除额的范围和标准。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规则”规定:
第28条《税法》第六条第3款提到的额外扣除的适用范围是:
(1)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员;
(2)在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外国专家;
(3)在中国居住但在中国以外工作或受雇以获取工资的个人;
(4)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税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加计扣除费用为1300元。
因此,通常的扣除费用为3500元,可以按规定扣除的额外费用为4800元。
2017年个人所得税表格:
注意:
1.此表中所列的含税距离和非税距是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收入;
2.含税税率适用于纳税人支付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不含税税率适用于他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和薪金所得。
1.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式):
应付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支付的四种保险和一金的金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这是一个示例:
应付个人所得税= 8820 * 20%-555 = 1209
扩展配置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8号总统令)(以下简称“税收”法律)从2011年9月1日起生效实施。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规定,与实施有关的具体问题公布如下:
1.薪金和薪金收入扣除额及税率的应用
(1)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含)之后赚取的实际工资和薪金应采用修订后的扣除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1)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之前赚取的实际工资,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之后存入仓库,应在税法修正案之前扣除费用。应用税率表计算并支付个人所得税。
2.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个体工商户,个体所有者和合伙投资者(合伙人),在产生生产和营业收入之后,修订后的税法将适用于减免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
根据税法,法规和文件,应首先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2011年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的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相应税率-快速计算扣除)×8/12
的接下来四个月的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相应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4/12
年应交税费=前8个月应交税金+接下来4个月应交税金
纳税人应在年底后的三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应纳税额,并进行结算。
3.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4.本公告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税率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附在《税率表1》和《税率表》上。同时取消2英寸。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