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3500(3500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未支付五种保险和一金(实际上扣除了多少;)
税费=(五份个人薪水保险和一份退休金阈值)*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9700-3500)* 20%-555
= 685
1.视情况而定,首先要弄清楚:流动员工应在您所在单位担任临时工,并每月向正规员工提交个人所得税详细信息。在“招募移民申请表”和“滚动人员名单”中应有一份申报工资的清单。
纳税详细信息的声明应为所有雇员的全额,即单位中的所有雇员(包括临时工)必须声明。细节声明应以人员的细节为准,即从单位收取款项的所有人员的细节。
2.其次,2013年的最新税收起征点是3500元,这3500元不是指工资额,而是指扣除13%的住房补贴和个人实际支付的社会保障。查看您单位中的临时工。税后工资是否超过3500?如果超出,则需要支付。如果您不超过此上限,则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
根据《一百税法》及相关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收入时,应当按照累计扣缴法预扣个人所得税。累积扣缴法只是意味着您可以从年初开始扣除自年初以来单位的所有薪水收入,例如费用扣除(即“起点”),““三险一金”,特殊的额外扣除等,减少的余额是根据相应的预提税率表(与综合收入年度税率表相同)计算的,以计算自开户以来应预缴的所有税款年份,然后减去上个月的预付款使用已缴税款,您可以计算本月应提前缴纳的税款。
在实际计算税额时,部门的税务人员会将本月的收入和特殊抵减额输入到税务机关提供的免费软件中,并可以直接计算应在本月提前支付的税额。采用这种预扣税法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税改后的收入已计入综合收益,该税是每年计算的,并且税金越来越少地退还。如果按照税改前的方法预缴了税款年底将有很多薪资纳税人需要特殊的退税或退税。累积扣缴法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大多数只有一个薪水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结束时支付的预扣税基本上等于应纳税额。处理结算和结算的声明;同时,即使纳税人需要补足或退税,金额也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