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
在下列情况之一中,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其次,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我们使军人伤残的人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但是目前的退还方法是:
1.首先,您必须有一个部门或您自己(自由职业者)才能支付全部税额调整;
2.然后,当您退休或年底时,必须让该单位的财务部门(预扣个人所得税部门)去税务局处理退税申请;
3.退税率一般为50%(由省市自己提供);
4.对于在税收办公室实施计算机化办公室之前的个人所得税,我(由于五年级残疾士兵)和我的残疾士兵同志均不能返回。
一名因战争而患有五级残疾的士兵会回答您:
您是正确的,因为我的许多武装残障战友已被退还或部分退还了工作期间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我必须向您解释,退税也很困难。
首先,所有税务部门都没有公开宣布国家退税文件,但您回家后必须申请该文件。
其次,税务部门不接受个人申请,但要求您自己的部门(财务部门)代表您支付税款调整,即可以退还间接谈判;
第三,由于税务部门和不完整的记录之间的关系,我的同志只能将一小部分退还给所有税收调整,其中一些只能退还,而您别无选择工作。对于同志而言,这是未来税收调整和支付的起点。
残疾士兵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依法退还,但根据我们的残疾士兵自己的网站,成千上万残疾士兵同志的信息,首先是拥有单位财务(预扣个人所得税部门)您申请退款,第二是无法退还计算机簿记之前由税务局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第三是大多数省市退还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0%,并且第四是首先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五点是9级和10级残疾士兵不享有减免待遇(国家不属于残疾人类别)。
个人所得税的返还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8号主席命令)第5条: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经批准可减免个人所得税: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